关于遴选2024年五寨县粮油单产提升规模种植主体的公告

关于遴选2024年五寨县粮油单产提升规模种植主体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74号)文件精神,2024年下达我县中央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资金377万元,用于支持不少于2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单产提升,完成面积不少于*****亩,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不少于*****亩次。为做好我县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不断夯实粮油生产基础,现公开遴选单产提升行动规模种植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突出单产提升这一关键,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充分调动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项目区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增加10%以上,带动粮油作物单产持续提高。
  二、遴选范围
  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玉米、大豆、油菜、马铃蕾为重点,兼顾谷子、高粱、向日葵等粮油作物,大力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提高深松密植、精量播种、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一喷多促、籽粒机收等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努力提升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
  三、主体规模
  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玉米作物,每个主体不低于300亩;种植杂粮、油料等作物,每个主体不低于100亩;种植大豆作物,每个主体不少于30亩;种植面积要相对集中连片(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不再支持享受过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政策的主体,以及承担2024年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省级有机旱作基地建设等项目的主体。
  四、申报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规范;
  2、生产能力强,种植管理水平高,示范带动能力显著;
  3、种植基地相对集中连片,耕地质量、抗旱性好;
  4、种植示范基地交通便利,联农带农能力强。
  五、遴选程序
  有意向的种植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核查,符合上述条件,经现场考察评审认定后,确定实施主体,并予以公示。
  六、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纸质书面申请书一份;
  2、新型经营主体基本情况简介;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正规的耕地承包合同,自有地块提供土地确权证书原件;
  5、其它附件证明资料。
  各申报主体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如已享受同类项目或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七、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3日至8月19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石峰斌
  联系电话:0350-*******
  电子邮箱:wznyj2006@163.com
  2024年8月13日

标签: 粮油 提升 主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