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宿城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示
2023年宿城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示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苏农便〔2023〕365号)要求,经合作社、村集体自主申报,由镇(街道)推荐,结合我区产业发展情况,经局党组研究,拟同意我区龙河镇平楼村村民委员会及宿迁市康颐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2家主体实施2023年宿城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现将项目实施主体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情况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众安建设大厦1109室。
?联系人:王欣欣,联系电话:0527-********。? ??
?附件:2023年宿城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主体情况表
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3日
附件:2023年宿城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主体情况表
序号 | 所属 辖区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计划投资额 | 预计补助 | 备注 |
1 | 蔡集镇 | 宿迁市康颐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 冷藏保鲜库建设 | 建设保鲜库3间,共1048立方米。 | 44.64 | 13.39 | 根据验收情况统筹安排实际补贴资金 |
2 | 龙河镇 | 宿城区龙河镇平楼村村民委员会 | 平楼村保鲜冷库建设 | 建设保鲜库3间,共1400立方米。 | 23 | 6.9 | |
合计 | 67.64 | 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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