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机关内线电话核心程控交换机维保招标公告
公安厅机关内线电话核心程控交换机维保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内线电话核心程控交换机维保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厅机关内线电话核心程控交换机维保项目。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公安厅内线电话程控交换机为2010年采购,现已过保。为保证厅机关内外线电话畅通、设备运行稳定,技术得到维护 ,拟与该项目原承建单位继续签订三年维保合同。
四、拟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新疆宝宁大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天山区新华北路80号金谷大厦B座1905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132*****887
五、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
(一)公安厅核心程控交换机于2011年采购,为中兴厂家设备,设备使用期间,参数的调整及故障处理基本由原厂商维护,对于参数内容较熟悉,原始配置思路较清晰,对公安厅电话系统结构清楚。如使用其他厂家代维,涉及设备技术参数调整仍需原厂家进行实施,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杨玉峰 职称:主任科员
工作单位:伊犁州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支队
(二)公安厅核心程控交换机维保为硬件维保项目,在今后的维护工作中硬件故障的处理极为关键,非原厂商硬件将会出现不兼容情况,为不影响该设备更换备件后的稳定运行,涉及硬件故障后的维保,由原厂商进行。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李鹏 职称:主任科员
工作单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令部
(三)公安厅核心程控交换机使用原厂维保可以得到专业化技术维修,对硬件保养、设备损坏更换、系统升级等实施工作提供直接帮助,同时直接联系厂家能大量缩短因协调所产生的沟通时间,避免因备件的不同影响厅机关电话的正常运行。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童佳琪 职称:主任科员
工作单位:喀什地区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支队
六、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6年8月24日起至8月30日。任何供应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七、供应商预报价:38万元
财政厅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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