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1号胜利路街道限额以下零星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2022年第11号胜利路街道限额以下零星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瑶海区胜利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20225


目录

一、项目指导思想

二、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意义

三、社会需求

四、工作目标

五、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六、项目预算及项目要求

七、项目预期

一、项目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划政策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心理健康意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二、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意义

心理健康服务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咨询、心理疾病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

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影响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开展社会心理疏导,是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长治久安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

三、社会需求

由于经济社会快速转型,人们的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竞争压力不断加剧,个体心理行为问题也愈发明显,在疫情后,各种心理问题和危机事件引起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调查,人群中抑郁症、焦虑症越来越普遍,一些心理行为异常和常见精神障碍人数逐年增多,个人极端情绪引发的恶性案(事)件时有发生,这一现象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危险因素。

当前,全国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还不健全,心理疾病治疗率低,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短缺,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非常有意义的,积极构建和完善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四、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持续扩大影响力和服务成效,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让更多的人群能得到帮助,确保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验阶段的顺利验收。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瑶海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重点任务的要求,计划在街道及5个社区开展以下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一)开展心理服务技能培训

1)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心理服务技能提升培训。

服务对象:各社区、居委会及相关工作人员。

服务目标:提升社区工作者心理服务技能。

服务内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帮助志愿者们掌握人心理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基本方法,提供强有力的职业培训及督导支持,组建专业服务队伍。

服务指标:每季度进行1次培训,共计2次。

2)对社区志愿者进行心理服务技能提升培训。

服务对象:各社区、居委会的心理服务志愿者。

服务目标:提升社区志愿者的心理服务技能。

服务内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帮助志愿者们掌握人心理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基本方法,提供强有力的职业培训及督导支持,组建专业服务队伍。

服务指标: 每季度进行1次培训,共计2次。

(二)社区心理健康讲座及心理健康活动

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街道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围绕辖区内群众的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以对外宣传、团体活动、知识讲座、专业人员技能培训等多方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计划在辖区每月开展2-3次活动,每次1.5小时,形式不限,至2022年底累计26场。(具体详见下表)

服务形式

服务内容

服务人群

服务指标

心理科普宣传

结合街道、社居委的活动,进行心理健康科普宣传,通过宣传单页和展架向社区居民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健康意识。

社区居民

4场

心理健康讲座

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根据其工作特点针对性的开展心理专业知识讲座,提高心理认知,学习新知识,通过心理学知识帮助自己更顺畅幸福的生活。

辖区内社区居民、工作人员、企业员工、社区老年人、重点人群及特殊人群

16场

心理拓展活动

以团体游戏形式,全身心体验式训练,在自由放松的活动氛围“了解自我,调整偏差认知、提高抗压能力、完善人格”等目标。

辖区内社区居民、工作人员、企业员工、社区老年人、重点人群及特殊人群

3场

心理绘画秀

心理绘画秀是绘画者通过绘画的创作过程,利用非言语工具,将潜意识内压抑的感情与冲突呈现出来,老师通过绘画作品解读其心灵密码,透析困扰人们的“症结”。

辖区内社区居民、工作人员、企业员工、社区老年人、重点人群及特殊人群

3场

树立服务品牌

根据社会心理体系建设工作现有的基础,保留原有品牌《好妈妈读书会》《幸福讲堂》等项目,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增设特色和亮点服务,解决辖区内对亲子教育有困惑的家长。原有品牌和创新品牌相结合,在辖区做出一定影响力,合同期满做自评报告。

服务对象:辖区内青少年家庭父母

服务目标:促进青少年家庭问题的改善,促进家庭和谐。

服务内容:通过开展心理学专业课程培训,让家长了解青少年的心理发展特点、原生家庭的影响等专业知识,解决家庭关系不畅及孩子教育上各种困扰。

服务指标:每月1-2次,共计10次。

(四)完善资料并迎检

按瑶社心(2020)1号文要求,所有活动形成方案、通知、现场照片、文档签到、服务意见反馈、活动小结等一套完整资料,活动资料每月末报送街道社会事务部,完善所有迎检、验收资料,做好2022年度胜利路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验收。

六、项目预算及项目要求

项目预算为肆万元整,具体活动要求详见下表。

活动主题

服务数量

单价

金额

预算明细

心理服务志愿者培训

4场活动



宣传资料、横幅、宣传展架等;心理专家课时费;助教补贴。

心理科普宣传

4场活动



宣传资料、横幅、宣传展架等;心理专家课时费;助教补贴。

心理健康讲座

16场活动



宣传资料、横幅、宣传展架等;心理专家课时费;助教补贴。

心理拓展活动

3场活动



宣传资料、横幅、宣传展架等;心理专家课时费;助教补贴。

心理绘画秀

3场活动



宣传资料、横幅、宣传展架等;心理专家课时费;助教补贴。

《好妈妈读书会》

10次



合计

人民币肆万元整(¥*****.00)

七、项目预期

本项目将立足胜利路街道资源优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深化心理服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形成具有社区特色、自成体系的社区心理服务活动模式,从而加强心理素质建设工作,提升辖区内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进心理健康全面发展,提升经开区心理服务的生命力、影响力和凝聚力。

瑶海区胜利路街道社区心理服务

项目协议2022年

项目名称:胜利路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甲方: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购买方)

乙方:(承接方)

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街道

年月日


甲方: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购买方)

乙方:(承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 府购买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6号)、《安徽 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规范流程》(财综〔2014〕235号)等有关规 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服务内容

(一)至2022年底在街道及社区开展4场大型心理科普宣传活动,面向辖区内的所有居民,活动过程有通知、现场照片、签到表、服务意见反馈表、活动小结等一套完整资料。

(二)有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总结、自评报告。每月开展社区活动3-4场,形式不限,至2022年底累计不少于22场。对项目中所有活动形成方案、 通知、现场照片、文档签到、服务意见反馈、活动小结等一套完整资料。活动资料每月末报送街道社会事务部。

(三)为继续保持和发挥红旗社区作为区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试点的作用,保留现有品牌《好妈妈读书会》等特色项目,乙方与现在的第三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给以5000元的资金支持。

(四)按瑶社心〔2020〕1号文要求,街道及各社区分别对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每季度分别进行一次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培训,至2022年底共计4场培训。全面推动、优化街居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完善所有验收资料。做好2022年度胜利路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配合工作。

第二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

A.分段支付(√) B.按月支付( )

C.按季支付( ) D.项目完成结算( )

1、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大写) 。

2、第一次支付时间: 项目签订后2周;金额 万元

3、第二次支付时间: 项目末期评估后;金额 万元

第三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未续签;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院政办[2013]46号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条、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管。项目完成后,甲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对项目的工作绩效、 嫁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I

(一)甲方权利、义务

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月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季度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相关事宜。

3、实施项目督查。

4、按时支付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

3、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考评、督导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应工作案,为现场考评提供必要支持。

第六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笫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补充条款

1、乙方需协助胜利路街道在2022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通过上级验收。

2、乙方需在街道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确保在外部单位来访及上级单位检查时的场地接待、介绍、管理工作。

甲方: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公章)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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