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择护安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护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择护安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拟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我单位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护安镇项目代理机构采购
二、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一)必须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二)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状况良好。
(三)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出具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四)须有自有且合规的开标场所。
三、报名提交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等证件;
(五)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六)企业介绍(主要包括收费标准、业绩、组织机构配置、人员配置及管理人员情况、硬件条件、保密方案等,所有报名提交材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护安镇人民政府
(三)联系人:夏先生 132*****234
六、选取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10:00
(二)地点:护安镇大会议室
七、选取办法
如参加报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达到3家及以上,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中选对象。如参加报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未达到3家及以上,则本次采购视为无效。
八、有关要求
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后,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开展代理招标各项工作,否则我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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