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溯源、断源及编制工作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溯源、断源及编制工作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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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溯源、断源及编制工作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8-13 至 2024-08-20
撰写单位: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朱婷
(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溯源、断源及编制工作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溯源、断源及编制工作方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溯源、断源及编制工作方案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255,300.00
最高限价(元):5,255,3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按照部办2023年10月21日《关于开展在产企业和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3〕342 号),抚顺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项目被确定为全国 12 个“化工园区边生产边管控试点”之一。

根据 342 号文要求,抚顺高新区化工园区拟开展辽宁省抚顺市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国家试点项目。本次采购需求工作内容包括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园区污染源溯源、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管控方案设计及断源工作总结报告编制。

二、 项目内容

(1)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管控试点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项目工作任务和进度要求,制定试点项目工作方案。

(2)园区污染溯源分析

通过开展水文地质勘察、钻探建井和采样分析、重点污染源企业防渗排查、同位素溯源、示踪试验和数值模拟反演溯源多种手段进行污染源溯源分析,压实企业污染责任,完成污染断源工作总结。

(3)修复管控技术方案编制

针对园区实际情况,选择经济、实用、可行的修复管控技术,编制分区分阶段高效管控地下水污染羽的修复管控技术方案。

三、 技术标准

(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

(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

(3)《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

(4)《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2008-01);

(5)《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0270-2014);

(6)《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2014);

(7)《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 号);

(8)《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 号);

(9)《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 号);

(10)《地下水污染同位素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2022〕16 号)。

四、 成果要求 本项目预计产出以下成果: (1)开展弥散实验3组和园区1:*****水文地质调查,并形成总结报告; (2)新建地下水监测井50口,采集并测试土壤样品165组、地下水样品410组,形成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测试分析报告各一份; (3)采集并测试同位素样品120组、水质八大离子样品120组、荧光光谱测试样品80组、示踪剂样品120组,并形成样品测试分析报告各一份; (4)开展修复管控小试试验3组; (5)编制并提交《抚顺市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补充调查和溯源分析报告》、《抚顺市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方案》、《抚顺市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管控试点项目总体工作方案和年度方案》和《抚顺市高新区化工园区污染源断源工作总结报告》。 五、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底之前(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款的30%;完成《抚顺市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补充调查和溯源分析报告》、《抚顺市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方案》、《抚顺市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管控试点项目总体工作方案和年度方案》并通过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款的40%;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和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项目款。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固定的技术团队进行项目开展,固定具体工作联系人与采购人对接、汇报工作等事宜,视情况驻点开展工作。

(2)保密要求:①中标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引用和接触到的所有数据进行保密,不得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②中标供应商需对项目在研究过程中产生的结论、成果进行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公开有关研究成果。

(3)售后服务要求:①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处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②服务期内要求7×24小时支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底之前(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 辽宁省抚顺高新区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16#(1-4)门市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iaoninghongbo@126.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婷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下水污染 高新技术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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