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ZFKTZB-*******-1(2016闽清财购计[031-1]号)
2、招标项目内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遴选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遴选项目其他服务 食品检验检测3年2016年至2018年食用农产品抽检、县级(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抽检、食品专项整治检测任务、应急检测任务,详细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刘栽培****-********闽清县

3、预算资金:240.000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08-24至2016-08-31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综合办公室
6、联系人:周女士
7、联系电话:****-********传真:****-********
公司网址:E-mail:********30@qq.com
8、投标人资格:(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 ③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指: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任意10台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含: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仪等)并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截标时间:2016-09-14 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6-09-14 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开标大厅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7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遴选 检测机构 食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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