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泥浆分公司年川渝市场普通货物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渤海钻探泥浆分公司年川渝市场普通货物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渤海钻探泥浆分公司2024-2026年川渝市场普通货物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泥浆分公司2024-2026年川渝市场普通货物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0813-000-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招标人在川渝市场进行钻井液技术服务,其中共有服务钻机17部,为保证生产正常运行,需要普通货物零散运输、钻井液倒运等多项业务,为保证生产正常运行,需要普通货物运输、吊装等服务。
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估算金额600万元(不含税)。标段划分如下:最高投标限价表详见第四章《招标人要求》。
标段 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估算金额 (万元) | 中标人 数量 |
1 | 川渝页岩气、贵州、云南区域 | 普通货物运输吊装 | 详见最高投标限价表 | 600 | 3 |
合计 | 600 | 3 |
3、报价形式
3.1本项目按结算比例形式进行报价。
3.2结算比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在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投标报价结算比例)进行结算,投标报价结算比例百分比的分子保留两位小数,即: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建设方结算金额)×投标报价结算比例。例如最高投标限价为100元,投标报价为80.25元的,N=80.25。
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和车辆使用费用、燃油费、修理费、车辆折旧费、路桥费、三超费、空车返程费、保险费(含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利润、QHSE专项等全部费用,以及承包人合同实施过程中(承运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及应承担责任和义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含增值税。
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未完毕,则该井服务期限顺延至该井服务完毕止。
5、服务地点
招标人川渝市场普通货物运输服务。
6、结算方式及付款条件
工作量确认:任务完成后,中标人凭招标人所属人员签字的行车路单或其它有效单据每月20日前,到招标人处确认前一个月工作量(一个月为一个确认周期)。
结算办理:招标人办理结算时,根据双方确认的工作量,通知中标人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进行挂账后,招标人挂账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以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实际履行合同价款,商业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中国石油集团内部单位执行封闭结算付款方式),结算过程中如使用商票,付款业务账龄和商票期限相加一般为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3年度服务商考核评价(运输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服务商。
(三)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四)投标人承诺负责地方工农关系协调,解决道路通行中出现的安全环保等问题。提供承诺书。
(五)拟投入本项目车辆、人员要求:
1.车辆要求:
(1)车辆必须完好无损,安全设施齐全(包含但不限于灯光、刹车、三脚架、安全带、千斤顶、应急救援包、手工具、吊车限位装置等),车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通过年检环保审核,提供最新年审日期且在有效期内)。
(2)车辆行驶证中车辆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即车辆自有;
(3)出厂年限:提供的车辆出厂年限不超过 8 年。出厂年限 =(招标公告发出日期-车辆出厂日期)/365≤8;
注:车辆制造日期=车辆出厂日期。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后生产的车辆无效
(4)每个标段投标人提供车型和车数需满足如下要求:
自有核定载质量16吨及以上卡车至少 5辆,自有核定载质量10吨卡车至少 3辆。
自有25吨及以上吨位吊车至少 2辆。自有重型半挂式牵引罐车(5轴或6轴)至少 15 辆,重型罐式自卸货车(四轴) 10 辆。
自有核定载质量8吨及以上随车吊至少 1辆。
自有真空吸排车至少 1辆。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购置合同及发票、车辆清单、照片、机动车登记证(或车辆出厂合格证)、车辆行驶证(主页、副页、最新且在有效期内的年审页及车辆照片)、吊车技术说明书。
2.人员要求:
(1)截至投标截止之日,驾驶员驾龄满5年及以上,年龄小于等于55周岁,取得与所驾驶车型一致、有效的驾驶证件。
(2)人员数量:每车配一名司机,派驻本项目的服务机构设兼职或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设兼职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
项目负责人提供:身份证、社保证明(至少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安全管理员提供:身份证、社保证明(至少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有效的地方政府(地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驾驶员提供:身份证、驾驶证、社保证(至少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中任意一种,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
(六)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七)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8-14 08:00:00 至 2024-08-19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8-26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项目收取,每项目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 6501 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冯金双
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fengjins@cnpc.com.cn;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签: 场普通货物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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