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湖南湘江新区城市管理专业维护项目滨江片区环卫维护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湖南湘江新区城市管理专业维护项目滨江片区环卫维护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城市管理专业维护项目(滨江片区)环卫维护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三年采购预算为********.97元,********.99元/年。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维护范围为滨江片区,东以湘江西驳岸为界,北以二环线为界,西以金星大道为界(含金星大道及北延伸至望城区分界线段),南以含光路经银杉路、银盆南路至潇湘大道为界,包括银盆南路、银杉路、茶子山路、含光路、潇湘北路、佑母塘路、岳华路等主次干道,茶子山安置小区、黄泥塘ABCD区、金岭小区、岳鞍阁安置小区一期、岳鞍阁安置小区二期等农安小区,潇湘北路3033、潇湘北路3034等地下通道,1座人行天桥和1座公共厕所的环卫维护工作。涵盖道路清扫保洁、农安小区清扫保洁、化粪池清掏、垃圾清运、牛皮癣清理、环卫设施维护管理等内容。滨江片区是以现代金融商务功能为核心,以文化、休闲、旅游综合商圈为驱动引擎,以都市居住为依托的复合型新都会中心,属于关注度高、高标准、高质量、专业化、智慧化综合性维护项目。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整体服务要求

1.1 投标人应当根据路段人流量、农安小区保洁难易程度和项目实际情况等合理配备专业的项目管理团队,并且需配备足额的项目作业人员(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投标人必须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维护作业人员购买保险,并承担所有安全事故责任(意外伤害保额100万以上)。

1.2 投标人应当按照智能化建设的要求,应投入智能驾驶环卫车辆或机械设备,并运用智慧管理平台,开展智慧化作业管理。

1.3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特点,配置足够的洗扫车、洒水车(清洗车)、路面养护车、垃圾清运车、维护作业巡查车等日常维护作业车辆,并提供科学完善的车辆作业方案。同时,建立和实施科学化、标准化的能源管理体系,配备不低于设备总数30%的新能源车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配置到位,满足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耗增效,保护和改善环境。

1.4 项目环卫作业车辆应具有GPS定位功能,同时接入区智慧环卫监控管理平台。

1.5 人员要求:由于本项目维护范围广、服务内容专业性强,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其中包含项目经理、环卫主管、安全主管、人事主管和其他团队成员,配备人员应具备从事本岗位相适应的能力。

2 清扫保洁服务含绿化带保洁)

2.1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道路实际情况,提供完善的清扫保洁服务方案,确保维护区域内干净整洁,见下表,具体维护量详见附件。

序号

道路名称

起止地点

维护作业要求

备注

1

银盆南路

银北高架转盘下-溁银桥

人行道一日两扫,每三天进行人机组合清洗;车行道每日冲洗。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动态保洁。

2

银盆南路

银洲前辅道

3

银杉路

银北高架-含光路

4

福元桥

长望路匝道2条(观沙岭路-潇湘大道)

5

福元桥

景观路桥下通道-红绿灯2条

6

支路八

观沙岭路-潇湘北路

7

支路九

潇湘北路-滨江景观路

8

茶子山路

银杉路-潇湘北路

潇湘北路-景观路

9

观沙岭路

银杉路—含光路

含光路—茶子山路

茶子山路-谷岳路

10

含光路

银杉路口—潇湘北路

潇湘北路--景观路

11

银观东路

观沙岭路—潇湘北路

12

佑母塘路

银杉路-潇湘北路

潇湘北路—景观路

13

银双东路

潇湘北路-银盆南路

人行道一日两扫;车行道每日冲洗。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动态保洁。

14

湘岳北路

岳麓大道-银双东路

15

大路坪街

银杉路-彩虹路

16

潇湘北路

溁银桥-银盆岭大桥匝道

17

银北高架桥下

桥下投影部份

18

银杉路

含光路-长望路

19

西江路

含光路-银观西路

20

北津城路

银杉路—景观道

21

银观西路

观沙岭路-西江路

22

谷岳路

岳华路-银杉路

金星大道-岳华路

23

佑母塘路

观沙路-岳华路

24

岳华路

长望路-坦山路(佑母塘路)

25

观沙路

长望路-坦山路(佑母塘路)

不含安全岛、工业园路东侧绿化带

26

观沙岭路

长望路-谷岳路

27

长望路

二环线-福元桥匝道口

28

银杉路

长望路-北二环

29

观沙路

含光路--坦山路(佑母塘路)

30

岳华路

银杉路-长望路

茶子山路-含光路

茶子山路-佑母塘路

31

郡兴路

茶子山路-佑母塘路

32

德润园小学周边

德润园小学西侧

茶子山路-学校门口

德润园小学前东段

德润园小学前西段

33

郡辉路

郡兴路—金星大道

34

北津城路

岳华路-银杉路

35

潇湘北路

银盆岭大桥-边洲围路北

36

潇湘北路

边洲围路-北津城路

37

茶子山路

金星路口-银杉路

38

老银盆北路东段

潇湘北路好家园东-景观路

39

老银盆北路西段

支路九两侧

40

滨江景观道

三叉矶大桥-潇湘大道

41

支路九

佑姆塘路-北津城路

北津城路-岳华路

岳华北路-北二环

42

金星北路

含光路-谷山寺路

谷山寺路-望城界

43

银馨家园路(AB区中间道路)

富华路口-府中路

44

边州围路

银杉路-老边洲围路

老边洲围路-潇湘北路

45

工业园路

岳华路口-捷西产业公司

46

岳北路

观沙岭路-安居路转盘北

安居路转盘南-岳麓大道

47

在建支十二路

支十二路-岳麓大道

48

船舶厂南支路

边洲围路-岳麓大道

49

支六路

岳华北路-北二环(北)

50

佑母塘路

金星北路-观沙路

岳华路-银杉路

51

谷岳路

银杉路—潇湘北路

潇湘北路—景观路

52

湘岳路

银双路-桐梓坡路

桐梓坡路-潇湘大道

53

桐梓坡路东延线

银盆南路-湘岳路

湘岳路-潇湘大道

54

支路14

谷岳路-佑母塘路

55

支路五

支路九-滨江海棠湾西

56

支路五

滨江海棠湾西-岳化宿舍

57

支路四

支路三-北津城路

58

丰泰家园路

支路九-银杉路

59

滨江海堂湾西侧路

支路五-北津城路

60

支路三

支路九-岳华路

61

三河路

银杉路-景观道

62

支路七

银杉路-观沙岭路

63

杜鹃路

枫林美景坪

64

杜鹃路

枫林美景停车坪

65

彩虹路西小巷

岳麓大道北坡下美凯龙东侧

2.2 对维护区域内各主次干道的非机动车道、边沟、人行道进行清扫、清捡、清洗,及时清理白色垃圾、生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混合垃圾、绿化垃圾及大件物件),做到保洁范围内无垃圾、无抛洒物、无积泥痕迹,平、侧石无污垢。普扫结束后,保洁人员应巡回保洁,发现道路污染、白色垃圾及时进行清扫、清捡、冲洗。

2.3 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不含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混合垃圾、绿化垃圾及大件物件)由垃圾车将垃圾集中运送到就近公共垃圾站,不得随意倾倒、集中焚烧,做到日产日清。

2.4 每日对维护范围内果皮桶的外立面、底座、内胆进行清掏、擦洗、抹尘,保证果皮桶不澎溢和外观整洁。

2.5 定期对维护范围内果皮桶进行检查,确保垃圾分类标识完整、清晰,对损坏的果皮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2.6 定期对维护范围内的灯杆、标识标牌、电箱等设施立面、底座及时清洗、抹尘,清除牛皮癣。

2.7 定期对维护范围内的公厕清扫(洗)、每周进行大扫除,达到清洁卫生、整洁有序的要求,地面净、墙面净、门窗净、设施净、周围环境净、无臭味、无虫蝇鼠蟑。

2.8 机扫车每日对维护区域内道路的快车道、边沟、交通标识线开展常态化机械清扫作业。

2.9 洒水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工作计划对道路进行清洗作业时,做到路面、路沿石见底色,无污垢、无垃圾、无积泥、积沙、积灰,交通标识线清晰见本色。

2.10 在对人行道开展人机结合精洗作业时,应当以一台洒水车配备1名司机和3名保洁员为一个班组,进行循环清洗,清洗后人行道见本色,无污垢、无油污,边沟无积泥、积沙、积灰。

2.11 对维护范围内的环卫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正常使用(不含设备设施的大中修)。

3农安小区保洁服务

序号

街道

社区名称

小区名称

维护作业要求

备注

1

银盆岭

火炬城社区

创远街、魏家坡(巷)

每日进行16小时常态保洁(一日两班),及时清理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开展动态保洁。对地面油污污染、白色垃圾及时进行清扫、清捡、冲洗。

银鸿社区

5村、水厂路

银太社区

3村

银星社区

府后路小区

银盆岭村

银馨家园

银建社区

2村

银桥社区

老鸦冲

银桥社区

船泊厂宿舍

2

观沙岭

岳北社区

岳北安置小区

毛纺三栋楼

石岭塘A区

土城社区

岳化宿舍

滨江金融社区

茶子山安置小区

漕坊垅小区

金岭社区

黄泥塘ABCD区

金岭小区

观沙岭村

观沙安置小区

岳华村

岳华佳园

桔洲新苑社区

银杉雅苑

3

望岳

谷山村

岳鞍阁安置小区一期

岳鞍阁安置小区二期

3.1 对维护区域的农安小区每日进行16小时常态保洁(一日两班),及时清理白色垃圾、生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混合垃圾、绿化垃圾及大件物件),做到保洁范围内无垃圾、无积泥痕迹。常态普扫保洁结束后,保洁人员应开展动态保洁,对地面油污污染、白色垃圾及时进行清扫、清捡、冲洗。

3.2 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不含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混合垃圾、绿化垃圾及大件物件)由垃圾车将垃圾集中运送到就近公共垃圾站,不得随意倾倒、集中焚烧,做到日产日清。

3.3 每日对维护范围内农安小区的果皮桶擦拭、抹尘,确保果皮桶不澎溢和外观整洁。定期对果皮桶进行检查,确保垃圾分类标识完整、清晰,对损坏的果皮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3.4 维护范围内农安小区的化粪池清掏需做到快速响应、快速处置,接到有化粪池清掏作业需求通知后,24小时内开展清掏作业,做到不满溢、不泄露。

3.5 维护范围内农安小区的化粪池清掏时间应选择避开人流高峰期间,清掏作业时无噪音。化粪池清掏后做到化粪池无粪便、无淤泥等杂物,必须保持化粪池畅通,污水井正常使用,污水不溢出地面。

4过街设施(地下通道、人行天桥)保洁服务

序号

名称

通道地址

备注

1

潇湘北路3038地下通道

潇湘北路三汊叽大桥处

2

潇湘北路3036地下通道

潇湘北路与佑母塘路交界处

3

潇湘北路3034地下通道

潇湘北路与银双路口交界处

4

潇湘北路3033地下通道

潇湘北路黄泥河

5

银盆南路路口与潇湘北路交界处3032地下通道

银盆南路路口与潇湘北路交界处

6

金星大道与北二环南侧

金星大道与北二环南侧

7

八方小区地下通道西

杜鹃路

8

奥克斯(万达)人行天桥

银盆岭奥克斯广场

(万达广场)

4.1 对维护范围内地下通道、人行天桥进行清扫,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混合垃圾、绿化垃圾及大件物件)。

4.2 地下通道内地面、泄水井、果皮箱干净整洁,无堆放杂物;天花板、墙壁无污渍、无蛛网、无乱贴乱画广告;地面及泄水井内无积水,油渍、垃圾、烟蒂等废弃物。

4.3 对地下通道排水系统、配电线路、电器设备、安全出口指示牌、护栏、天花、墙面、地面铺贴等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维护。

4.4 对地下通道的照明设施和排水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正常使用(不含设备设施的中大修)。

5 应急管理

5.1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应急抢险设备,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5.2 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文创卫等工作。

5.3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维护区域内的应急抢险、重大线路保障、铲冰除雪、防汛排涝等应急工作。

5.4 按照城市管理数字化考核要求,及时处置维护范围内数字化信息平台投诉和交办案卷。

5.5 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全面保障维护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公用设备和财产安全。

6 安全生产

6.1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6.2 投标人应当具备全面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日常维护管理安全生产责任。

6.3 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并建立安全生产台账,保障公用设备、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6.4 在开展机械作业时,应当制定科学的作业线路和作业时间,避免交通拥堵;进行人机组合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常规作业时,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穿着有安全标记并易于识别的工作服。夜间作业人员着装需有反光条的安全标识,保洁车上设置安全反光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人员人身安全。

7内控管理

7.1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日常工作台账等资料,并建立项目档案工作机制,制定项目人员、车辆等档案分类管理方案,确保项目高质高效运行。

7.2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品质督查考核、提升方案,确保项目的服务品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 服务期限及地点

1.1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考核标准采取经费扣罚制:考核总分低于95分(不含)以下,按每分值2万元进行扣除维护经费,90分(不含)以下,按照每分值4万元进行扣除维护经费。连续三个月综合考核分低于90分(含),无条件解除合同,年度片区总评成绩低于90分(含),无条件解除合同。

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评分细则

备注

1

主次干道(社区、农安小区)普扫

夏季(4月1日-10月31日)早上7:00前完成,其他季节早上7:30前完成,(夜扫18:00-24:00)夜间保洁需配备警示标志。每发现一条道路延时普扫的扣0.3分。

地面保洁(含绿化带)

1.人行道、路沿石、泄水板、立交桥、高架桥、车行隧道、人行天桥、公交站台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牛皮癣、油渍、口香糖残渍、人畜粪便、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沙积尘、无污水、无灰带、人行道无杂草;

2.道路两旁绿地、绿化隔离带、树坑无烟蒂、纸屑、槟榔渣、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扣0.1分。

地下通道

地下通道内地面、泄水井、果皮箱干净整洁,无堆放杂物;天花板、墙壁无污渍、无蛛网、无乱贴乱画广告;地面及泄水井内无积水,油渍、垃圾、烟蒂等废弃物;每发现一次扣0.2分。

道路清洗、机扫(夜间)

作业时间:23:00—次日早上6:00为水车强力冲洗时段,其中23:00必须已经加好水并上路作业(根据市局安排适当作出调整),路面、隔离栏、路沿石见底色,无污垢、无垃圾、无积泥、积沙、积灰,道路标识线清晰见本色。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处扣0.1分。

违规作业

清扫员未按要求着装、乱倒垃圾、保洁车停放压盲道,清扫员翻越护栏、雨天打伞作业、向泄水井、绿化带堆积和倾倒垃圾等。每发现一次扣0.3分。

焚烧垃圾

现场发现正在燃烧中有明火的垃圾或垃圾燃烧后仍在产生烟尘的,每个责任主体以1处计算。每发现一处扣1分。

重点案卷

2

生活垃圾清运

主次干道、背街后巷、社区等区域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小区厨余垃圾由街道负责)每发现一处垃圾未及时收集清运的扣0.5分。

3

果皮箱

无残缺破损,密闭完好,容器内垃圾及时清掏,无满溢现象,容器定期清洗,外观洁净、无污垢。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处扣0.1分。

4

人员、设备投入

按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每月定期对各维护公司维护设备配备、人员网格铺排进行专项审查。对维护设备配备、人员网格铺排未履行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少于15%扣2分,少于30%扣5分。

5

路灯杆、路名牌清洗

路名牌及公共空间三米以下电线杆、路灯杆范围清洗维护保洁,要求电线杆、路灯杆标识清晰,无污渍、无蛛网、无乱贴乱画广告、无牛皮癣。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处扣0.1分。

6

牛皮癣清理

1.做好维护区域内公共设施立面维护保洁工作;

2.对表面为光滑板材上的“牛皮癣”使用药剂全面清洗,不得使用涂料覆盖;

3.对表面为不同颜色的涂料或水泥墙面上“牛皮癣”要使用相近颜色进行复原,按照“色差一致、形状统一、干净整洁、协调美观”的要求,做到基本无色差;

4.采用涂料进行粉刷覆盖的“牛皮癣”要保证清除覆盖后,不会因雨水冲刷、涂料过稀滴落、涂料结块开裂等原因造成涂料脱落,“牛皮癣”重新泛出;

5.对张贴式的城市“牛皮癣”应当清理干净,不得遗留明显的张贴痕迹;对重点维护路段公共设施进行定期翻新;

6.及时做好“牛皮癣”清理后地面清扫工作,不造成二次污染。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处扣0.1分。

1.1 市、区数字化采集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区数字化中心下派至各市场化公司,出现重复案卷、超时结案(返工)的按照《岳麓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文件执行(立案即扣分案卷依照市对区考核标准执行)。出现重复案卷1条,扣款*****元;出现超期案卷1条,扣款*****元。

1.2 对群众投诉(*****热线、市(区)长信箱、信访等)经核实,属管理责任的实行立案即扣分,每次扣0.1分,整改不及时、未整改、不满意的加重扣分(无效投诉,恶意投诉除外)。

1.3 凡是被省、市、新区领导督办、批评的问题每次分别扣8分、4分、2分;凡是被中央、省、市级媒体曝光的问题每次分别扣6分、4分、2分。凡是被市、区文明办、城管委办督办、通报的问题每次分别扣4分、2分;在上级考核检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每次扣3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问题视情况扣4-10分。

1.4 如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考核办法出台,投标人须无条件遵照新考核办法执行。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1 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采用分期(次)/分项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方案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1.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4 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应将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1 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下一季度首月支付上一季度费用)。中标方按维护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内容后,由采购人按每月检查考核扣分情况确定每季度应支付的费用。

1.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

1.4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5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服务费用随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安排。服务期间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失各自承担。中标人工作期间因维护作业需要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项目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维修费,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进行单独结算。

1.6 投标人须承诺:响应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关于切实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提高环卫合同制职工工资水平,确保其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建立环卫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一线环卫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一线环卫职工岗位津贴按出勤日计算,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出勤日10-15元。落实环卫合同制职工劳保福利待遇,按规定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和冬季防寒保暖费,并做好节日慰问工作。

1.7 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入的车辆、设备承诺配备到位;并承诺在本项目维护区域内配置固定的物资存放场所及固定的停车场地。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之后,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前按采购人要求将现有设备及拟采购设备的配置详细信息情况统计报送采购人,需经采购人同意后,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所有设备配置到位。若中标人拒不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1.8在服务期限内,如片区四至范围有新增道路需要维护,可按照不超过年度合同金额的10%的标准签订补充协议,相关经费从财评控制价评审报告中新增道路维护预计费用中列支。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专业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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