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24年第三批大庆8座充电项目施工
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24年第三批大庆8座充电项目施工
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24年第三批大庆8座充电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LGC-GC-HLJXS-2024-56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发展计划部(设备信息部)提供的需求计划,拟对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24年第三批大庆8个充电项目施工进行招标选商。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以黑油计划函[2024]1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施工图已完成,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拟招标选取1家电力施工承包商。
2.2招标范围:大庆市公安局、大庆市公安科技大厦、大庆市公安特警支队、黑龙江省水利学校、大庆公司龙凤站、西滨站、北湖站、龙运站等8座站内外充电项目32把枪。
2.3工期:单站施工工期不超过15天,总施工期不超过45天,所有站点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要达到投运条件。中标单位应具备多站同时施工的能力,具体开工时间以所属分公司提报开工时间为准。
2.4建设地点:2024年第三批8座充电站。
2.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2.5最高投标限价:209.72万元。
2.6技术标准及要求: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7付款方式及结算:按工程进度情况拨付工程款,工程进度完成50%时,拨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款;工程进度完成100%达到试投运标准且工程内业、结算、竣工等资料齐全交付合格后,拨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款。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可采用商业汇票支付,商业汇票比例不超过30%,且商业汇票期限应在90天以内。工程结算中介机构审计完成,拨付剩余工程款。剩余工程款以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工程造价扣除以往拨款总额为准。由甲方在剩余工程款中扣除中介机构审计后的工程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退还乙方。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且通过黑龙江销售公司2024年度资质审查合格的电力施工承包商。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相关资质若发生变化,按住建部最新资质改革调整后对应的相应资质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
3.1.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或二或三级资质。
3.1.3投标人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3.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3.3.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提供查询截图)
3.3.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3.4项目经理要求:
3.4.1具有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一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4.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内任意月社保证明)
3.6.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
3.6.4投标单位项目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人员、现场负责人)需通过黑龙江销售公司承包商培训,提供合格证书,未参加培训的,需承诺在入场前自费集中参加培训并培训合格;否则甲方可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并在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中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6.5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人员可以兼职担任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施工时间不应少于70%;专职安全人员施工全过程在岗。施工单位需根据本标段施工特点提报施工入场人员名单,且为所有入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提供保险证明或承诺入场前办理完毕),名单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人员、质量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及力工等工种,并提供除力工以外所有入场人员的近3个月任意月本单位养老保险证明。
3.6.6对于中标单位在该标段施工进场时,如拟准备入场人员名单中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其他未完工标段人员重复,无法保证正常施工的;拟入场相关管理人员(技术、质量、安全、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未通过省公司组织的承包商人员培训的,甲方在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其未按要求整改的情况下,甲方可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并在该标段招标时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中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7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3.9.1施工手续办理及验收:中标单位负责办理电力接入等施工前期审批手续,负责协调电力部门完成高压电力接入(高压电力接入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费用),按照甲方或场地所有方管理要求进行现场施工管理,项目完工后,通过甲方及场地所有方的验收。办理政府部门验收手续,直至通过政府部门验收。(提供承诺)
3.9.2入场材料质量:投标人应保证施工质量,包括电缆、变压器、混凝土等在内的所有入场材料应报甲方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入场材料质量不满足设计要求且不按甲方要求更换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
3.9.3因工期要求,本项目与“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24年第三批哈尔滨、牡丹江8个充电项目施工招标项目”可兼投不能兼中。如已取得“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2024年第三批哈尔滨、牡丹江8个充电项目施工招标项目”中标资格,本项目可参与投标,如排名首位将顺延排名结果。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7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4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每标段2.20万元,须汇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平台钱包递交至本项目。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1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276号
联系人:刘岱杭、姜珊
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F7座
联系人:李庆林
电话:024-********
电子邮件:liqinglin06@cnpc.com.cn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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