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铁路物流中心盘谷寺车站轨道衡设备整治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发包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铁路物流中心盘谷寺车站轨道衡设备整治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发包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铁路物流中心 盘谷寺车站轨道衡设备整治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发包公告
(项目编号:ZTG-CZWL*******)
1. 发包条件本项目 盘谷寺车站轨道衡设备整治工程 已由 货运部 以 (郑计概审[2024]214号)集团公司计统部关于高平晋城北盘古寺车站轨道衡设备整治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批复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 长治铁路物流中心 ,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 长治铁路物流中心 。现对该项目进行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盘古寺站走行线(侯月线K206+028) 。
建设规模(工程概况): 盘古寺站走行线轨道衡及整体道床拆除,在走行线(侯月线K206+028)处新建超偏载检测装置1套及附属防雷等设施,拆除并重铺线路约71米。 1.拆除既有轨道衡设备及钢筋混凝土整体道床,整修或者更换安装位置的线路及钢轨,补充道碴、整修沉降线路等配套设施。 2.新建超偏载检测装置主要包括混凝土轨枕检测平台1套,绝缘防护装置1套,压力传感器16只,剪力传感器10只,数据采集机2台,工控机1台,稳压电源1套,称重及应用管理软件1套,机柜1台,车号识别系统1套,防雷系统1套,联网服务器及软件1套等;在货运营业室及控制室配置控制显示终端等。超偏载检测装置数据传输利用轨道衡既有传输通道。超偏载设备利用既有电源,配置UPS 1套等。 。
2.2 发包范围
发包范围: 清单包含内容 。
包件划分: 1 。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9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11月30日 (最终执行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最高响应限价(含税):第一包件 ******* 元。
2.3 其他说明: 。
3. 响应人资格要求3.1 本次发包要求响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包件编号: 1
(1)企业资质要求: 响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资质要求: 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响应人具有有效劳动和社保关系(具有连续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财务要求: 响应人应提供2022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若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财务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 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内有在建或完成的类似项目,且至少具备一项 50 万元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企业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或邻近营业线施工)业绩或项目经理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或邻近营业线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业绩合同。 (类似工程补充:无)
(5)信誉要求:
3.2 响应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响应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4. 发包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4 年 08 月 14 日至 2024 年 08月 16 日,每日上午09 时至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院内)1号楼423 房间购买发包文件。
4.2发包文件每套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购包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与《项目购包登记表》的,视为未购买发包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21 日 08 时至2024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郑州市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一号楼)郑州局集团公司标准化交易基地一楼开标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发包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发包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发包公告在 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发 包 人: 长治铁路物流中心 (异议受理部门)
地 址:
联 系 人: 翟工
电 话: 0355-*******
邮 箱: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监督电话(传真):0371-********
发包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韩工
项目相关事项及异议咨询电话:0371-********
传 真:0371-********
邮 箱:hsy05@ztwz.com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账 号: 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8. 其他8.1发包文件不以包件售卖,购买发包文件即可参加多个包件,只接受公对公转账方式缴费(指定账户信息见发包公告第7项:联系方式)。响应人须在发包文件发售有效期内,同时提交以下两份资料方为购包成功: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购包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发包文件费用缴纳凭证。
8.2 本项目购包资料提交方式为:现场提交、传真提交、邮箱提交,购包专用邮箱为hsy05@ztwz.com,其他资料请勿通过此邮箱发送。通过邮箱提交购包资料的应在发包文件获取时间内与本项目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购包情况。未按本公告规定在发包文件获取时间内购买发包文件者,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响应的有效包件应以《项目购包登记表》登记的包件为准,《项目购包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包件不予接收。
8.3 响应人在购买发包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响应的,应在本项目发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书面告知发包代理机构,并说明不能响应的原因。
8.4 发包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缴费成功后一月内,将本单位开票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缴费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zbdlbs@ztwz.com邮箱,电子发票将在收到信息和凭证照片后两月内开具,并通过邮箱反馈发票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向本条款指定邮箱发送开票信息的,该工本费将作为不开票收入入账核算,不再提供发票。联系电话:0371-********。
8.5 发包代理机构双休日值班电话(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0371-********
2024年08 月 13 日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购包登记表
购包单位(公章):
购包单位名称 | |||||
营业执照编号 | 税务登记证号 | ||||
企业邮箱 | |||||
企业地址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姓 名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 ||||
响应项目及包件 (多个包件时依次填写)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包件号 包件名称 | |||||
备 注 | 我公司承诺: 1.以上项目、包件信息填写准确无误,未填报或信息不准确的包件该包件响应无效; 2.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响应的情况; 3.购买发包文件后若不能响应,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书面告知发包人不能响应的项目、包件以及原因。 | ||||
购包登记日期: 年 月 日(本栏由发包代理机构填写,响应单位勿填)
详见发包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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