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学教辅用书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KSZFCG(DY)(2016)22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学教辅用书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KSZFCG(DY)(2016)22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学教辅用书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KSZFCG(DY)(2016)22
一、采购人
采购单位名称:喀什第二中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及说明
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学教辅用书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SZFCG(DY)(2016)22
采购内容及预算:
1、内初班教辅用书 10712本;2、内初补录班教辅用书 4007本;3、塔县班教辅用书 4184本;4、内高班教辅用书 120本;5、教师用书 3292本。(详细清单见附件下载,本项目不分包,预算为336137.99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喀什地区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秋季自治区汉文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的通知(喀教基[2014]27号)文件精神,喀什地区新华书店为我区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的唯一合法单位。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喀什地区新华书店
地址:喀什市慕士塔格东路11号
五、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及其相关信息
根据喀什地区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秋季自治区汉文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的通知(喀教基[2014]27号)文件精神,喀什地区新华书店为我区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的唯一合法单位。
专业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全称 |
赵东亮 | 喀什第二中学 |
崔晨光 | 喀什地区图书馆 |
祖彦朋 | 喀什地区警官培训中心 |
六、投标文件格式、组成、签署、份数及装订方式
1、投标方需对“投标产品名称、数量及报价明细表”或相关要求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
2、投标方将上述明细表或相关要求中各单项货物的报价明细逐项填清,并算出合计单项价及总报价,填入报价表内。当总报价与合计单项价不符时,则以合计单项价为准。
3、投标文件(含表格部分)由投标方按规定栏目填写并加盖投标商公章,并由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4、投标文件须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其中正本壹份,所投项目副本贰份,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
5、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及页码,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有个别处更改必须有授权代表的签章。
6、电报、电话、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7、标书的装订方式应采用胶装的方式,一般不得采用其他方式,否则将导致废标。
七、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6年8月24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止。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采购人代表:王成梅 联系电话:153*****685
地址:喀什市文化路186号 邮编:844000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红 董世长 联系电话:0998—*******(兼传真)*******
地址:新疆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喀什地区财政局二楼)
财政部门:喀什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迪力木拉提 胡迪敏 联系电话:0998—******* *******(兼传真)
八、关于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喀什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147*****185*******.xls" target="_blank">附件:教辅用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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