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妇幼保健院中医及中药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中医及中药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中医及中药房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中医器械设备 | ||
采购单位 |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22: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磋商文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26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详见磋商文件 | ||
预算金额 | ¥2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昶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4-******* | ||
采购单位 |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路28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昶 09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思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固原市原州区丽景路39号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闫亚平 152*****788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公告 .docx | ||
附件2 | 报名回执单.docx |
项目概况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中医及中药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C-2024CS-09
项目名称:固原市妇幼保健院中医及中药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所投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注:(4)(5)(6)(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材料由专家进行审查。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固原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路287号
联系方式:李昶 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思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丽景路3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闫亚平 152*****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昶
电 话: 0954-*******
标签: 中医及中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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