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用锅炉能效测试及安全检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用锅炉能效测试及安全检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用锅炉能效测试及安全检查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23:30 |
预算金额 | ¥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5-********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2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项目名称: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用锅炉能效测试及安全检查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用锅炉能效测试及安全检查服务项目,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抽查200家锅炉使用单位的200台锅炉进行能效测试(依据TSG91-2021《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和安全检查,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和安全检查能力。
根据《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高耗能特种 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实行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因涉及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特种设备安全检验与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主要由各地依法设立的检验机构遵循属地检验原则依法实施。目前绍兴市内仅有绍兴市能源检测院一家检验机构具有专项监督抽查所需的在用锅炉能效测试资质,且同时具备锅炉安全检查服务所需的能力。绍兴市能源检测院历年来均承担了绍兴锅炉能效测试项目,该单位拥有充足的锅炉能效测试分析数据和丰富的风险监测经验,为行政监管部门提供大量有价值的风险预警信息,为全市锅炉使用单位提供了可靠的节能技术支撑,近年来,无抽查存在公正性问题投诉和质量问题反映。
目前在绍兴市范围内具有承担锅炉能效测试检验这一职能的检验机构只有绍兴市能源检测院一家。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建议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用锅炉能效测试及安全检查服务项目向绍兴市能源检测院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市能源检测院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世纪东街17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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