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勉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汉中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16: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汉中市汉台区供电大道中国邮政对面正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汉中市汉台区供电大道中国邮政对面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55*****129
采购单位 勉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江南九冶十字向西1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6*****839
代理机构名称 正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与太华路立交桥东北角百环国际1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5*****129
项目概况

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汉台区供电大道中国邮政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6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HZZB-2024-026

项目名称: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建立数字智能档案室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⑨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数字档案室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③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响应人公章);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两年内任意一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⑥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须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⑧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⑩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供电大道中国邮政对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供电大道中国邮政对面正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供电大道中国邮政对面正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现场领取,不提供邮寄。

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江南九冶十字向西100米

联系方式:176*****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与太华路立交桥东北角百环国际19层*****

联系方式:155*****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5*****129

正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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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数字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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