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逸群实验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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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逸群实验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4201000500000354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洪湖市逸群实验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502万元,招标人为洪湖市逸群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洪湖市逸群实验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蔬菜、豆制品、菌菇、肉制品、水产品、冻品;(002)点心、水果、奶制品、油、
禽蛋类、调料、干货:(003)米、面:(004)低值易耗品筷、碗、保温桶、洗洁精、垃圾
袋、保洁、防护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蔬菜、豆制品、菌菇、肉制品、水产品、冻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粗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微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
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
(002点心、水果、奶制品、油、禽蛋类、调料、干货)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影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胸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求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
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
(003米、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求: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
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
(O04低值易耗品:筷、碗、保温桶、洗洁精、垃圾袋、保洁、防护等)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徽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则
库〔2020)46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则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
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4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每包单独报名,招标文件每
包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现场报名获取本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文件复印件
套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供评标时核对:地址:湖北立
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洪湖市新堤办事处丰收路12号一楼)。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
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七、其他
洪湖市逸群实验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洪湖市教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湖市逸群实验学校
地址:洪湖市逸群路26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3872266837
电子邮件:346391210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洪湖分公司
地址:洪湖市新堤办事处丰收路12号一楼
联系人:吴祖荣
电话:15549015888
电子邮件:1289428910qq.co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绘物京鉴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食堂大宗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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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洪湖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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