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电力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电力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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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高网 G85 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电力
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HYN/ZB-2024-124 )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国高网 G85 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电力迁改
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91 万元,招标人为银昆高速嵩明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高网 G85 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电力迁改
工程,包括里程 K43+760、K40+600、K43+960、K43+412 的电杆及铁塔架立、电缆敷设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高网 G85 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电力
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高网 G85 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电力
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
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设计服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
力。施工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新兴巷与新兴路交汇处霖岚国际
广场 A 座 17 楼 1714)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新兴巷与新兴路交汇处霖岚国际
广场 A 座 17 楼 1714)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国高网 G85 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
电力迁改工程已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业主自筹;银行贷款,资金落实
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银昆高速嵩明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择优选定总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国高网 G85 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电力
迁改工程,包括里程 K43+760、K40+600、K43+960、K43+412 的电杆及铁塔架立、电缆敷设
等。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2 招标范围:完成“国高网 G85 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
嵩明段电力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及与之相关的
工作,包含组织验收及协调工作(含停电计划、迁改手续的报审及迁改后的安装、调试、直
到验收移交产权单位),负责相关检测、验收,保证送电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
人实际委托为准)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及相
关配套设施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各阶段设计
成果审查及审批手续;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
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
(2)施工及采购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有关技术规范,根据经招标人认
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
内容,包括本项目的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程竣工后一次性通过相关主
管部门验收;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协助完成各阶段的报批、报建、
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
(3)其他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资料移交工作。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
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3 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约 91.00 万元(以最终审计审定的金额为准)
2.4 项目建设地点:国高网 G85 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
明段范围内。
2.5 项目实施时间: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计划工期:总工期 90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项目实施过程中,以甲方具体实际实施要求为
准。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其他:
2.7.1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满足招
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施工要求及
图纸审查要求,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最终本项目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审
核,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及采购质量标准: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
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确保一次性验收合
格,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所使用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
指标应符合国际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2.7.2 其他项目实施要求:在满足国家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需服从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把控措施
包含不限于:甲方保留对经送样确认的材料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须确保材料在批量生产时
不会出现色差、材质不统一等情况,确保材料都能按照计划要求准时、高品质的到达现场。
2.7.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
信息。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
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
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
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
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
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
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
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3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 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根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
发【2016】68 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
取消其中标资格。
3.5 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具备相应的承包能力。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
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应设计服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
力。施工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1)~(2)所述的资质要求
3.7 拟派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电力工程类或电气工程类相关专业),具
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
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内,以社保证明材料打印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今作为设计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 1 项及以上(含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①类似项目指:电力工程设计;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
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需体现拟派设计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二级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 类)、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
间为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以社保证明材料打印
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及以上(含 1
项)类似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指:电力工程施工;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
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或工程接收/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体现工
作内容(范围)、标的金额及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须为投标人本
单位人员,有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
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以
社保证明材料打印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不得
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4)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人员配备应
合理,不缺失,且所有配备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
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内,以社保证明材料打印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其中:拟派往本项目的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
人员;
(5)拟派往本项目设计组成人员要求:项目组成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专业配置合
理,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本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以社保证明材料打印时间为准,否
则不予认可。】。
注:投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
予认可。
3.8 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承担过 1 项及以上(含 1 项)类似项目业
绩【①类似项目指:电力工程设计;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
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
(2)施工业绩:投标人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承担过 1 项(含 1 项)类似项目业绩【①类似
项目指:电力工程施工;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或工程接收/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体现工作内容(范围)及标的金额,
否则不予认可。】;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由负责承担本项目工作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
不予认可。
3.9 财务要求:提供 2020-2022 年度或 2021-2023 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
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
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
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10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没
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
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行为。
3.11 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严
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
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记录)”;③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
止时间,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提供给磋商
小组,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
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屏,联合体中有
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成员属于严重失信主体,联合体视为严重失信主体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标
段)的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8 月 13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
间,下同)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新兴巷与新兴路交汇处霖岚国际广
场 A 座 17 楼 1714 号)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
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
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或以上资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报名手续。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200.00 元/份(售后不退)。(注:所有发票的开具,无论专票或
普票,一律须公对公转账。 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万宏支行;账号:9550880210517400148)。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5.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磋商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
龙区新兴巷与新兴路交汇处霖岚国际广场 A 座 17 楼 171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
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不作任何解释。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银昆高速嵩明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嵩明县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嵩明分局旁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新
兴巷与新兴路交汇处霖岚国际广场 A 座 17 楼 1714 号
联 系 人: 杨工
联 系 人: 白工
电 话: 18087100504 电 话: 0871-63551130、1591213571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昆高速嵩明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昆明市嵩明县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嵩明分局旁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8087100504
电子邮件:377826220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新兴巷与新兴路交汇处霖岚国际广场 A 座 17 楼 1714 号
联 系 人: 白工
电 话: 0871-63551130
电子邮件: 37782622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电力迁改 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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