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石化炼油二期大检修运行七部轻汽油醚化装置加氢催化剂再生硫化服务
惠州石化炼油二期大检修运行七部轻汽油醚化装置加氢催化剂再生硫化服务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惠州石化炼油二期大检修运行七部轻汽油醚化装置加氢催化剂再生硫化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1 | 惠州石化炼油二期大检修运行七部轻汽油醚化装置加氢催化剂再生硫化服务 | 1.采购范围: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在2025年炼油二期装置停工检修期间,40万吨/年轻汽油醚化装置催化剂GDS-22需进行器外烧焦再生,再生后还需硫化,预估数量55.1吨。 2.主要指标: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 2024年9月 |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2. 招标范围:投标人工厂所在地为广东、福建、江西、湖南、海南、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及贵州省。 3.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2019年7月至采办公告发布结束之日止须有2个或以上催化剂再生及硫化的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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