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税费通缴支付系统实施服务第4次
不动产税费通缴支付系统实施服务第4次
"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要求的重点任务,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一次申请、一次办成,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全程网办”并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完税凭证。要求银联系统与不动产系统、财政、税务系统端口对接,完成税费同缴。一次缴纳,银联系统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开具电子发票完税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相关要求,向不动产业务缴款人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和银行卡支付应用,现拟在嫩江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平台等渠道实现“税费同缴”业务。所谓“税费同缴”,是指在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过程中,通过代收机构的网络和系统,向缴款人提供税款(契税等)和非税收入(不同产登记费等)的合并支付服务,缴款人一次支付完成税款和非税业务的多笔应缴款项缴纳。对于不动产业务线上、线下支付渠道,需要实现一笔扣款交易与多笔缴费交易的关联,对接国库/税务系统和财政非税系统完成缴费信息交互,并将资金合规、及时、足额清算到国库和财政专户。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项目名称:不动产税费通缴支付系统实施服务(第4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服务周期:182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竞采最低限制:¥******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嫩江镇育才大街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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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08-14 12:38:14
报名结束时间:2024-08-19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8-14 09:38:14
采购编号:HLJGCYC160*****202********
采购单位:嫩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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