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警务专用囚车项目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委托,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警务专用囚车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警务专用囚车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集财购准(2016)74号 采购文件编号:JZC2016-单一来源00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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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警务专用囚车项目 | 1 |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315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预审条件: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车型。(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
(二)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交纳保证金3000元到指定账户,并携带汇款凭证或现金存款单到财务部换取收据,供应商将黄色收据交政府采购部审验留存,认定合格即可参标。退还保证金时,供应商将粉色收据交政府采购部审验,审验合格盖章后到财务部办理退款(需提供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的30天期限内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8月25日至2016年08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a.单一来源供应商: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有限公司
本项目单一来源公示已于2016年8月1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截止2016年8月23日(共五个工作日),无任何供应商提出异议。
b.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交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留存。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31日 上午10:00 投标地点: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16年08月31日 上午10:00 开标地点: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 : |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大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327室 |
邮政编码 | : | 012000 |
联系人 | : | 王巍彬、白健 |
联系电话 | : | 0474-*******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 | 账户名称 | : |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开 户 行 | : | 内蒙古银行乌兰察布新区支行 | 账 号 | : | ****************78 | 2. | 账户名称 | : | 开 户 行 | : | 账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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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
地 址 | : |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 |
邮政编码 | : | 012000 |
联 系 人 | : | 朱俊平 |
联系电话 | : | 139*****185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