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以上公示的项目 |
省份/直辖市 | 宁夏 | 地区 |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 投标人须具备教育部公布的“国培计划”培训资质的院校或机构 |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培训内容 24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完整的服务方案,能确保后续服务及工作成效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培训需求和方式;②培训主题;③培训模块;④理论性课程与实践性课程安排;⑤实践基地保障方案;⑥资源建设。 1、以上每个小项,方案完整详尽、科学合理、与项目采购需求吻合度高,思路清晰、层次结构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4 分;服务方案描述完整、内容完整、方案的可行性不贴合实际需求的得 2分;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的扣 1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与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不符、综合服务内容不够细化、内容前后矛盾或不一致、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凭空编造、常识性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 2 课程设置 9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服务要求提供课程设置方案。 1、培训课程计划设置科学合理,课程内容和授课师资配合紧密,贴近教学实际,具有创新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理论性课程与实践性课程安排比例合理且实践性课程比例不少于50%,自主选学、校本研修等活动设置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得9分; 2、培训课程内容和授课师资设置较合理,培训模块逻辑关系合理,理论性课程与实践性课程安排比例等内容符合本次项目需求的得7分; 3、培训课程内容和授课师资设置基本合理,培训模块之间具备逻辑关系较低,理论性课程与实践性课程安排比例基本合理的得5分; 4、培训课程内容和授课师资设置合理性较低,具有培训模块逻辑关系、理论性课程与实践性课程安排比例等内容,但合理性较低的得3分 5、培训课程内容和授课师资设置混乱,培训模块之间的逻辑关系不清晰,课程活动等内容不合理的得1分。 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3 目标定位 7 投标人应根据“国培计划”对该类项目的目标要求及项目申报指南对该子项目的通用性目标要求,阐述本项目能够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定位方案,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定位精准,指向明确,类别细分,注重参训教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育科研能力、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整体提升,阶段性目标与整体目标表述清晰,目标有较强的可测性得7分; 2、定位准确,指向较明确,可体现参训教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育科研能力、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整体提升,阶段性目标与整体目标表述较清晰,目标有一定的可测性得5分; 3、定位方案与本标段采购需求基本吻合,目标具有可测性的得3分; 3、指向不够明确,阶段性目标与整体目标表述不够清晰, 目标没有可测性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4 对象分析 7 投标人应根据标段的需求调查情况与培训对象的需求分析制定方案,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投标人针对本标段需求调查及培训对象需求分析编制方案,方案切合实际,调查分析内容完整清晰能够精准帮扶整体提升,得7分。 2、需求调查及培训对象需求分析方案能够满足标段需求,调查分析内容较为合理,基本掌握培训对象特点和需求的得5分; 3、需求调查及培训对象需求分析方案基本满足标段需求,调查分析内容分不够透彻的得3分; 4、需求调查及培训对象需求分析方案无具体的调查内容,培训对象调查无针对性,表述不够清晰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5 后勤保障 7 1、有固定、独立并能够满足培训人数需要的住宿、餐饮等生活设施,教学环境好、教学设备齐全,学员食宿条件、医疗卫生条件好,经费预算安排合理科学,培训安全、考勤、考核评价、学情反馈等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得7分; 2、有固定、独立并能够满足培训人数需要的住宿、餐饮等生活设施,教学环境一般、教学设备基本满足要求,学员食宿条件、医疗卫生条件一般,培训安全、考勤、考核评价、学情反馈等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得5分; 3、有固定、独立并能够满足培训人数需要的住宿、餐饮等生活设施,但培训场地、教学设备和食宿、医疗卫生条件一般,培训安全、考勤、考核评价、学情反馈等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完整得3分; 4、培训场地、教学设备和学员食宿条件较差,培训保障无针对性,有管理制度但不全面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6 考核评价 7 1、投标人所有服务方案内容有针对学员的考核评估要求及指标方案的实施设计有鲜明特色和创新之处,针对性强得 7 分; 2、投标人服务方案内容对学员的考核评估要求及指标方案的整体和环节的设计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5分 3、投标人服务方案内容对学员的考核评估要求及指标方案的整体和环节的设计基本满足无明显亮点得 3分; 4、投标人服务方案内容对学员的考核评估要求及指标方案的整体和环节的设计通用无针对性得 1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7 阶段(环节)设计 7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的采购需求制定说明培训的分阶段(环节)设计及各阶段培训目标任务的方案并以图示化标明,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投标人制定培训分阶段(环节)设计及各阶段培训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及任务安排完整合理,内容表达清晰具体的得7分 2、投标人制定培训分阶段(环节)设计及各阶段培训目标任务完善,时间节点及任务安排较为合理,内容表达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 3.投标人制定培训分阶段(环节)设计及各阶段培训目标任务基本满足本标段采购需求,内容表达一般的得3分; 4、投标人制定培训分阶段(环节)设计及各阶段培训目标任务不够明确,时间节点及任务安排不符合实际,内容单一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8 特色与创新 7 投标人对本项目培训实施方案设计有突出的亮点、有特色创新的培训方案及培训方式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投标人培训实施方案设计明显的亮点、培训方案及内容有特色、创新的设计,并且针对性与实践性强的得7 分; 2、投标人培训实施方案设计亮点较为明显,培训方案及内容的创新设计比较合理,满足本次项目需求的得5分; 3、投标人培训实施方案设计通用无亮点,基本满足的得3分; 4、投标人培训实施方案设无明显的亮点,培训方案及内容的无创新之处,方案笼统无特殊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9 跟踪指导方案 7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对学员采用的训后跟踪指导的时间表和工作计划,提供跟踪指导方案。 1、学员训后跟踪指导设计具体,计划明晰,跟踪指导时间明确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指导方式有效,利用网络研修平台为教师训后学习提供有效服务,推动学用结合,确保培训实效的得7分。 2、学员训后跟踪指导设计、跟踪指导安排专人负责、指导方式基本有效,可以为教师训后学习提供服务的得5分。 3、学员训后跟踪指导设计基本合理,安排人员负责跟踪,有指导时间表和基本工作计划的得3分。 4、学员训后跟踪指导设计混乱,没有指导时间表和基本工作计划的得1分。 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10 应急预案 4 投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定于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等,内容详尽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内容基本合理的得2分;内容不合理与项目无关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11 培训团队 9 1、投标人拟定首席专家为本单位且具有教育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证书或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的得 2 分;首席专家为本单位具有副高级职称专家的得 1 分。投入的人员须承诺全程参与项目指导,否则不予得分(投标文件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能证明上述人员为本机构人员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得分。); 2、投标人拟定的送教团队中,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不少于 50%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授课教师职称证、相关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否则不予得分。) 3、投标人拟定的送教团队中,高级职称教师每有 1 人得1分,最多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授课教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得分。) 12 类似业绩 5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1项类似业绩的得1分,共5分。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完整的项目合同书或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