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物资总公司“2023年清流县第二期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现有林改培化肥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清流县物资总公司“2023年清流县第二期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现有林改培化肥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3年清流县第二期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现有林改培)化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明市清流县水东路398-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2日 10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PCZB(XJ)*******号
项目名称:2023年清流县第二期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现有林改培)化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61.4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4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 包号 | 肥料类型 | 货物名称 | 数量 (吨) | 单价限价(元/吨) | 最高限价(元) | 主要技术规格 | 供货 时间 | 供货 地点 |
第一包 | 硫酸钾型复合肥 | 2023年清流县第二期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现有林改培)化肥采购项目 | 160 | 3840元/吨(含运输至招标方指定分场仓库运费及装卸费用) | 1、厂家:国有、国有控股公司或上市公司。 2、产品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2020。 3、总含量45%,其中N.P.K各含15%。 4、产品为硫酸钾型复合肥,每袋25kg。 5、企业通过IS*****G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③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⑧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水东路398-12号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水东路398-1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水东路398-12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物资总公司
地址:清流县碧林南路69幢
联系方式:小范180*****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磐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水东路398-12号
联系方式:188*****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赵
电 话:188*****827
标签: 第二期国家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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