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地铁1、2、4号便民服务区租赁项目招商询价公告
南昌地铁1、2、4号便民服务区租赁项目招商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
本次招商范围为南昌地铁1、2、4号线便民服务区20个点位,总面积暂计约509.02㎡。其中1号线便民服务区:长江路站CJLZ1-101、丁公路北站DGLB1-102、彭家桥站PJQZ1-101、秋水广场站QSGC1-102、艾溪湖西站AXHX1-101、秋水广场站QSGC1-101、谢家村站XJCZ1-102,面积共计约277.77㎡;2号线便民服务区:市民中心站SMZX2-101、生米站SMZA2-101、红谷中大道站HDDD2-102、顺外站SWLZ2-101、南路站NLZA2-101、九龙湖南JLHN2-101,面积共计约95.02㎡;4号线便民服务区:民园路西站MYLX4-101、南昌大桥东站NCDQ4-103、云天路站YTLZ4-101、人民公园站RMGY4-101、南昌大桥东站NCDQ4-102、璜溪站HXZA4-101、民园路西MYLX4-102 ,面积约为136.23㎡。(具体位置详见招商询价文件)。
2、项目现状:每个便民服务区无制冷制暖系统,具体见招商询价文件。
3、标段划分:二十个标段:标段一长江路站1个点位;标段二丁公路北站1个点位;标段三彭家桥站1个点位;标段四生米站1个点位;标段五市民中心站1个点位;标段六南昌大桥东站1个点位;标段七民园路西站1个点位;标段八秋水广场站1个点位;标段九艾溪湖西站1个点位;标段十红谷中大道站1个点位;标段十一顺外站1个点位;标段十二云天路站1个点位;标段十三人民公园站1个点位;标段十四南昌大桥东站1个点位;标段十五秋水广场站1个点位、标段十六谢家村站1个点位;标段十七南路站1个点位;标段十八璜溪站1个点位;标段十九九龙湖南站1个点位;标段二十民园路西站1个点位。
具体见招商询价文件。
4、合同期限:2+1年
5、装修免租期:1个月。
6、租金最低报价为:(详见招商询价文件)
7、续约期限: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中达到续约条件续签1年,考核不合格则不予续签。
8、租金增长率:租赁期内不递增,续约期年租金在第二年的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5%。
9、支付方式:按“先付后用”原则,物业移交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前3个月租金,后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提前10日缴纳。
10、经营范围
10.1本项目禁止经营任何产生噪音、气味、油烟、有害气体等污染地铁环境的及可能影响地铁环境不适应的业态;
10.2招商业态为食品类、餐饮类(简餐、快餐类,仅支持配送,不支持现场烹饪)、熟食品类(销售产品需环保包装及成品配送)、饮品类(不含酒类)、零售百货类(不含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精品类、服装类、美容服务类,以上业态均不支持明火。
10.3本项目严禁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等任何方式给予第三方使用;
10.4销售的产品须满足《南昌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相关规定,不得售卖和设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铁相关管理条例所禁止存放和携带的物品。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为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全部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招商人进行审查。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时,招商人有权选择终止本次询价或采用其他方式招商。报名有效期为120日历天(从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始)。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招商人:南昌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19日14:00,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万女士 0791-********(工作时间09时~17时)。
四、递交报名文件地点
递交报名文件地点: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24号地铁中山大厦写字楼8楼807室。
以上内容所有解释权归南昌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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