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制作“展示乡村建设成果系列视频”服务项目

拍摄制作“展示乡村建设成果系列视频”服务项目

一.招标条件
拍摄制作“展示乡村建设成果系列视频”服务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拍摄制作“展示乡村建设成果系列视频”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HYZB-*******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要求,拍摄制作“展示乡村建设成果系列视频”,符合节目拍摄要求、制作要求、播出要求。具体内容及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
2.4交付期限: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广电行业播出标准及招标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请拟参加投标的企业委托代表于上述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拉杆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投标人应对以上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会议室。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赵超丰
电 话:0351-*******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公告在《》和《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站/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赵超丰、李晋、马小伟
电 话:0351-*******189*****083176*****999
E-mail:hengyuzhaobiao@126.com
网 址:http://www.sxhyzb.com/


标签: 乡村建设 展示 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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