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JSZC-******-JNZX-G2024-004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4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NZX-G2024-0042
项目名称: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84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28辆电动垃圾三轮清运车,箱体容积约3.5立方米。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电动垃圾三轮清运车在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供货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招标文件载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工业(不得修改),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行业类别进行修改,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2024-09-04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标签: 电动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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