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大道新能源汽车检测站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高新大道新能源汽车检测站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报建编号: | 420*****062***** | ||||||||
报建名称: | 高新大道新能源汽车检测站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111*******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新大道新能源汽车检测站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光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周小华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欢 | 招标联系电话: | 187*****454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彭秀群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0*****190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以北、佳园路以东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期间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内容;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停车楼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功能布局变更、结构加固、装修装饰工程、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室外工程等)、年检设备及培训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检测线设备、线上算法模型系统、业务大厅配置商检中心及实训中心配置、新能源汽车检测实训设施及系统、新能源汽车检修实训设施及系统等)、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外电源接入、联合试运转等建设内容的全部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3986.04 | 立项批准文号: | 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6-******-04-02-******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8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及相关规范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及通知文件要求。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评审制)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4-08-14 12:00 ~ 2024-08-19 12:00 | ||||||||
投资总额(万元): | 3986.04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系统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光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4-08-28 10:00 ~ 2024-08-29 10: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4-08-28 10:00 | ||||||||
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均需提供)。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申请人近5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类似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②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申请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备独立承接的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备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或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下同)业绩。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2)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近五年担任过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3)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担任过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上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或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下同)。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五年担任过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5、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限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均需提供。 | ||||||||
备注: | 6、信誉要求:6.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6.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6.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6.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本款补充要求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7、)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如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无法履约的情况,联合体其他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成员必须保证无条件的完成无法履约的合同内容。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该成员参与的本项目所有投标均无效。1、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027-********、027-********、**********,联系人:高工。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和资格预审开启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评审制),当通过详细评审的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 7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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