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畜牧水产农业科技示范点和示范主体的公告
关于遴选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畜牧水产农业科技示范点和示范主体的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畜牧水产)农业科技示范点
和示范主体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向全区公开遴选1个农业科技示范点和15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点
(一)遴选范围
在金城江区辖区内,现有农业科研单位的示范基地、涉农企业、养殖大户、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养殖主体。
(二)遴选数量
围绕我区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1个肉牛现代生态养殖栏舍技术示范点。
(三)遴选条件
1.申报主体土地合同期不少于10年或拥有自主产权,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畜牧类基地需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申报主体标准化建设,基础设施较好,正常生产运营一年以上,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财政资金全额投资的养殖场除外)。
3.申报主体有一定的生产规模,肉牛年存栏150头以上。
4.申报主体有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5.申报主体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四)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营业执照、土地租赁合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初审后,组织实地核验,核验结果报局班子讨论确定,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为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点,并统一树立标识牌。
(五)示范点职责
1.加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发挥示范展示带动作用,示范点要按照区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建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点。
2.协助开展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到示范点观摩和学习,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工作,年度组织2次以上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和科技示范主体现场观摩学习或技术展示活动,观摩总人数不少于50人。
3.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4.示范点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局。
(六)示范点权利
对已认定的科技示范点用于示范点标牌制作、生产物资、生产示范设施设备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给予适当补贴。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范围
在金城江区辖区内,依托现有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养殖主体。
(二)遴选数量
围绕我区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遴选15个科技示范主体。
(三)遴选条件
1.有自主产权或土地合同期在2年以上,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生产实践经验,有能力对周边农户起示范、推广作用,带动群众致富,配合开展养殖技术宣传工作等。
2.产业发展较好,有一定的养殖规模,肉牛年养殖量达65头以上;肉羊年养殖量达100只以上。
3.会使用智能手机操作应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传农情日志。
(四)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等;
2.区农业农村局审定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为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并统一悬挂科技示范主体门牌。
(五)示范主体职责
1.示范主体要明确技术指导人员,完善规章制度,管理比较规范。
2. 示范主体要围绕我区产业需求,开展不少于1项适用养殖技术服务群众;解决群众养殖过程中的技术难题不少于1项。
3.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热心当农民技术指导员,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的带头人。
(六)示范主体权利
对已确定的示范主体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所需购买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示范设施设备等予以物化补助。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向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办公二区二楼(金城江区文体路1号)。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韦 雪 189*****889。
附件:1.农业科技示范点申请表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附件1
农业科技示范点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土地性质 | ?自主产权 ?流转承包 | 产业 类型 | 产业 规模 | ||
主导品种 | 主推技术 | ||||
技术指导单位 | 技术负责人 | ||||
生产经营情况 | |||||
示范展示内容 | |||||
申请主体承诺 | 本单位申请列入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畜牧水产)科技示范点,将认真履行示范点职责,保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所在乡镇 政府推荐 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区农业农村局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附件2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主体名称 | |||
主体地址 | |||
主体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身体证号码 | 信用社一卡通账号 | ||
产业类型 | 产业规模 | ||
技术指导 单位 | 联系专家或 指导员 | ||
示范内容 (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 |||
申请主体承诺 | 本人申请列入2024年金城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畜牧水产)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将认真履行示范主体职责。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所在乡镇 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区农业农村局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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