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物探西安物探装备分公司D7X-10检波器上下盖定商定价集中采购项目

东方物探西安物探装备分公司D7X-10检波器上下盖定商定价集中采购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东方物探西安物探装备分公司D7X-10检波器上下盖定商定价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GP24M-BID08-0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方物探西安物探装备分公司D7X-10检波器上下盖定商定价集中采购,招标人为东方物探物资供应中心采购招标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西安物探装备分公司历年总体消耗规律以及检波器生产计划,组织实施本次上盖、下盖“定商定价”集中采购工作。

2.2招标范围(供货范围,最高限价,预计工作量/预计金额):SD7X-10上下盖,该上下盖预估采购数量为150万套,估算总金额为255万元人民币(含税),该计划已经按照权限审批完毕。按照集团公司、公司物资采购招标相关规定,拟组织本次公开招标采购。

序号

名称

规格或技术要求

预测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估算单价(单价

/人民币元/含税)

最高限价/估算金额(金额/人民币元/含税)

执行标准

1

地震专用检波器配件SD7X-10Hz上盖

SD7X-10Hz 上盖 01-02-01

*******

0.85

*******.00

详见图纸

2

地震专用检波器配件SD7X-10Hz下盖

SD7X-10Hz 下盖 01-07-02

*******

0.85

*******.00

详见图纸

合计

*******.00

本次采购为框架协议招标采购,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包。

2.3交货期/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约定为准,协议有效期(适用于框架协议)24个月。

2.4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要求质保期为原厂3年,原厂质保期内,提供包括免费更换服务和技术支持。

2.5交货地点: 陕西西安

2.6计价方式:含到货西安运输相关费用,含13%增值税(遇到国家税率调整执行新税率)。

2.7结算方式: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且从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挂账之日起,6个月内招标人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全部款项。

2.8技术要求:详见图纸以及第五章供货要求的内容。

2.9招标组织模式:框架协议招标。

2.10签约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2.11样品:投标人须提供加工样品进行质量认证,具体详见第五章样品及其质量认证流程,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质量认证报告,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送交样品或者样品质量认证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样品递交要求:

(1)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样品试制(自行承担样品试制费用),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样品(样品质量认证后不退还)。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9个日历日内以邮政快递EMS或顺丰快递的方式或直接送达(9个日历日内要求送到)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免费提供100套投标样品(每套样品包含1件上盖和1件下盖,无任何厂家标识的样品及包装物,有图纸的依据图纸执行)。

(3)招标代理机构将100套样品统一编号后,送至西安物探装备分公司进行质量认证出具质量认证报告(约定期限为10个日历日内)。

(4)认证样品邮寄及拆封要求详见第五章样品及其质量认证流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本次招标 R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潜在投标人必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潜在投标人必须是标的物的专业生产制造商,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地震检波器上下盖的生产加工技术能力。

3.3.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问题(提供承诺书);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③须附网站截图,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承诺书);

⑤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④、⑤须提供承诺书)

⑥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如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可提供公司内部财报。

3.3.5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注意:以上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请各位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条款细节并逐条响应。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标包(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2.2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4.2.3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将公告附件《开票信息承诺书》按照EXCEL电子版+盖章扫描版的形式同时发送至招标工作人员邮箱。

4.2.4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点击支付(即分配)保证金——刷新查询购买状态,确保状态为“已付款”,投标保证金递交即为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0019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注: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与昆仑银行核实是否打款成功,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网)(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更新与公布。

8.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一、招标代理费取费费率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港油田招标中心(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

单位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地址:涿州市双塔区办事处甲秀路东安社区(物探局五号院)科技楼B座

联系人:张京京 邮箱:zhangjj01@cnpc.com.cn

电 话:0312-******* 手机:151*****604

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22-********

邮箱:liugdong@petrochina.com.cn

2024年08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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