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分资产转让招标公告

公司部分资产转让招标公告

桓仁满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公告
编辑:hrx01访问量:639发布日期:2016-08-24


桓仁满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公告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桓仁满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属的资产进行公开转让,此国有资产转让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欢迎有意购买者参加本次国有资产交易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名称

包装产业园石头纸下游深加工用房

项目编号

CQ*******

挂牌价格

3,015.08万元

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公告起始日期

2016-8-24

挂牌期满日期

2016-9-20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委托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转让方简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中心街

机关法定代表人

王磊

(二)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桓仁满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监管部门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批准单位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决议类型

批复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转让相关条件
1、项目编号:CQ*******;经辽宁崯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土地54496.2平方米,评估价:1,119.52万元;经辽宁佳成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已完成房屋建筑物面积为12119.05平方米,未完成房屋建筑面积为11253.97平方米,共计23373.02平方米,评估价:1,895.56万元。总计:3,015.08万元。
2、标的交割时间由交易双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3、受让方必须认真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受让方一旦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受让方如未了解转让标的现状、瑕疵及核实档案等,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
4、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条件
CQ*******的报名时间:
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8月24日到2016年9月20日9:00时止。
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报名条件:
1.竞买人提供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2.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上述材料符合条件后,竞买人填写竞买申请登记表并现场注册金马甲网络竞拍用户。
4.竞买人接受现场网络竞拍培训并签订竞买人培训承诺函。
五.出售方式:网络竞价
竞买人报名成功后登陆金马甲报价系统http://jinmajia.com进行报价。(详见网络动态报价指引)
自由报价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9月20日9时30分
限时竞价时间:2016年9月20日9时30分;限时周期为120秒
六、交易保证金
项目编号:CQ*******
交易保证金:陆佰万元整(¥6,00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竞买人应于2016年9月20日9: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保证金转入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款人与竞买人必须一致。
注:
(1)交易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至原缴纳的账户中,如不是基本账户转入,出现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然人退还时,退至原缴纳的账户中)
(2)电汇时在“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未标注将无法确认所竞买项目;
缴纳方式:电汇
单位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桓仁县支行
行号:1022 2520 0487
银行账号:0706 0031 2926 4052 011
七.重要提示
1.竞买人在获得金马甲ID后,自行登录www.jinmajia.com网站进行报价,同时认真阅读交易须知,如竞买人没有按照交易须知内容进行交易而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其他事项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24—********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24日

标签: 转让 资产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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