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2024年中央防灾减灾资金采购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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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通州区2024年中央防灾减灾资金采购 JSZC-******-HSGL-X2024-007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SGL-X2024-0070

项目名称:通州区2024年中央防灾减灾资金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0.******万元(采购包1:20.******万元;采购包2:30.******万元;采购包3:30.******万元;采购包4:35.******万元;采购包5:3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每包的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单价)为无效报价文件。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50万元。主要采购防治水稻病虫害药剂,属高效、低用量、低风险农药,资金来源为财政。共分5个包。每包的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方列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单价)为无效报价文件。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包投标。报价中单价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本包成交供应商。

序号

产品种类与名称

单价限价

供货限额总价(含)

备注

第1包

45%肟菌·己唑醇水分散粒剂

12.1(万元/500kg)

20万元

登记在水稻纹枯病

第2包

30%咪鲜·嘧菌酯微乳剂

15.0(万元/吨)

30万元

登记在水稻纹枯病、稻瘟病、稻曲病

第3包

40%三环·氟环唑悬浮剂

14.2(万元/吨)

30万元

登记在水稻稻瘟病

第4包

25%甲维·茚虫威水分散粒剂

25.25(万元/500kg)

35万元

登记在水稻纵卷叶螟

第5包

50%烯啶·噻虫嗪水分散粒剂

30.2(万元/吨)

35万元

登记在水稻稻飞虱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天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4.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具备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是农药生产厂家,须具有所投产品农药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是农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 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标准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提供有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关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5)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6.(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7.(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9)询价响应函;

10.(10)(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是农药生产厂家,须具有所投产品农药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是农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标准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提供有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关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08-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询价不收取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植物保护指导站

单位地址:银河路76号

联系人:杨凌峰

联系电话:133*****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鑫河湾

联系人:高建华

联系电话:15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建华

电话:151*****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央防灾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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