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2024年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江西省税务局2024年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 2024 年 2 月 22 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有 □无

2

项目预算

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35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35

项目资金来源:信息化运维

3

项目采购

内容

服务内容:江西省税务局2024年金税工程运维管理平台运行维护与升级改造服务,包括:平台升级完善服务、远程基础运维服务、培训服务、高级服务四类服务。

4

项目实施

时间

2024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

5

项目实施

地点

省税务局办公大楼

6

项目实施

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7

项目相关

单位

需求部门:信息中心

验收部门:信息中心、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财务处、督察内审处

8

采购意向

公开

□本项目已于 年 月 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

企业

□本项目(第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1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联系人:戴峰 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0791-********

备注:本需求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号条款

《项目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各省市税务局税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工作的统筹和管控也在进一步加强。伴随着金税三期工程的不断推进,江西省税务局税务核心应用系统(核心征管、社保费、税库银、电子税务局等)的技术越来越复杂,专业性越来越强,利用金税工程运维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运维平台”)对税务核心应用系统进行运维监控与日常运维服务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目前,省局在税务信息系统的统一运行监控机制和形式、跨层级和跨部门协同运维、运维工作效率和质量、运维服务工作制度规范与岗责体系、运维服务流程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和制约着运维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亟待对这些方面的工作加以改进和优化。

为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信息系统运行监控与服务工作的要求,做好金税工程运维管理平台的运维服务工作,江西省税务局计划在2024年继续采购省局金税工程运维管理平台运行维护与升级改造服务,以便在2023年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运行监控与运维服务工作,并按需做好运维平台的升级改造工作。省局将遵循“稳定、高效、安全”的运维服务工作指导方针,开展统一、规范的运维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运维平台在省局税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作用,从而保障税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

★2、项目内容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为江西省税务局2024年金税工程运维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与升级改造服务,完成平台升级完善服务、远程基础运维服务、培训服务、高级服务四类服务。其中:

1)平台升级完善服务内容包括:运维平台运行环境改造服务、监控指标阈值调整服务、监控质量优化完善服务。

2)远程基础运维服务内容包括:系统检查服务、故障处理服务、故障诊断与修复服务、监控告警通知服务、紧急问题处理服务、补丁发布服务、变更服务、系统部署技术支持服务、交付物编制与提交服务。

3)培训服务内容包括:运维平台使用操作培训服务、运维平台维护管理培训服务。

4)高级服务内容包括:综合故障分析服务、运维月报服务。

二、投标/响应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备资质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如下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关于限制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响应产品资质要求

本项目主要开展运维管理平台运行维护与升级改造工作,不涉及相关投标产品,无需列举投标/响应产品必备资质及优选资质(安全产品的销售许可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等)。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内容要求

投标人需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业务和技术需求、总局运维平台的建设和部署情况,以及总局运维规范、运维服务的规程和流程,提出详细的项目需求理解、技术方案、实施方案、验收方案,并响应相关服务要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平台升级完善服务方案、远程基础运维服务方案、培训服务方案、高级服务方案,做好运维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与升级改造工作。

三、项目需求

投标人需开展江西省税务局2024年金税工程运维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与升级改造服务工作,提供平台升级完善服务、远程基础运维服务、培训服务、高级服务四类服务。

1、 平台升级完善服务需求

本项目需提供运维平台运行环境改造服务、监控指标阈值调整服务、监控质量优化完善服务。

1.1 运维平台运行环境改造服务需求

本项目需开展运维平台的运行环境升级改造服务工作,对运维平台的机构信息、运行部署环境信息、运行管理数据进行配置、调整。

1.2 监控指标阈值调整服务需求

本项目需根据江西省税务局核心业务应用系统升级变更情况,及时对监控系统进行阈值的优化调整,确保监控数据真实有效。针对重点监控指标,结合监控异常结果持续完善监控指标。

1.3 监控质量优化完善服务需求

本项目需根据江西省税务局核心业务应用系统升级变更情况,通过及时调整实际监控的频次和监控脚本,改善监控数据延迟、频次不足的问题,持续丰富监控数据、优化完善监控数据质量。

2、远程基础运维服务需求

本项目需采用远程登录的方式,对运维平台提供系统检查服务、故障处理服务、故障诊断与修复服务、监控告警通知服务、紧急问题处理服务、补丁发布服务、变更服务、系统部署技术支持服务、交付物编制与提交服务等基础运维服务。

2.1 系统检查服务需求

投标人需对运维平台各系统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包括运维门户、综合监控、服务管理、自动化管理等系统,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确保系统的可用性。在出现故障时,需及时响应并处理,并提交故障受理报告和汇总情况。

2.2 故障处理服务需求

(1)首问负责制与一站式服务

服务要求首问负责制,所有服务请求必须在10分钟内响应。投标人需提供一站式服务(咨询、受理、申告、监管、服务支持等),并执行统一标准的服务规范。

(2)故障处理时限

故障级别

故障现象

处理时限

1级故障

系统正常运行中出现整机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导致系统基本功能不能实现或全面退化的故障。

1小时

2级故障

系统正常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具有潜在的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的危险,并可能导致系统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或全面退化。

2小时

3级故障

系统正常运行中出现的影响业务、并导致系统性能或服务部分退化的故障。

4小时

4级故障

(非故障)

咨询类问题或系统正常运行及安装过程中,用户对功能、配置等方面需要的信息和需求,对系统正常运行几乎无影响。

8小时

2.3 故障诊断与修复服务需求

1)投标人需对用户提报的系统运行故障及时进行分析、处理。

2)投标人需在故障解决后24小时内,向用户单位提交故障处理报告,说明故障种类、故障原因、故障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故障损失等情况,并需针对引发故障的原因,给出日常运维建议或维护方案,避免同类故障再次发生。

2.4 监控告警通知服务需求

投标人需通过微信推送服务方式,将被监控业务系统的可用性和告警信息图推送到微信公众号,延伸综合监控系统的综合展现能力,方便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随时了解系统运行情况。

2.5 紧急问题处理服务需求

对于因系统异常而造成业务中断、需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的问题,投标人需按照紧急问题处理流程来进行处理。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沟通确认;

2)恢复系统;

3)查找问题原因;

4)出具方案;

5)问题跟踪。

★2.6 补丁发布服务需求

投标人的运维工程师需根据总局的补丁发布流程,对本项目运维平台的新版本或新补丁进行审核、测试验证、下发与升级实施、后续支持、问题汇总等工作。补丁发布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补丁审核;

2)补丁测试验证;

3)补丁下发与升级实施;

4)补丁后续支持;

5)补丁升级问题汇总。

2.7 变更服务需求

当用户发生系统变动时,投标人需按照用户业务要求,提供系统变更服务,包括:系统部署后的参数优化、系统性能优化、服务目录优化。变更服务的具体内容如下:

1)每半年对综合监控系统进行一次优化部署(即:系统部署后的参数优化),业务系统范围为金税三期核心系统。

2)按需对服务管理系统服务目录进行一次优化。

2.8 系统部署技术支持服务需求

用户对运维平台进行系统迁移、集群部署等维护工作时,投标人需提供系统部署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提供部署方案、技术解答、协助部署、全程跟踪服务等。

2.9 交付物编制与提交服务需求

系统故障处理完成后,投标人需及时编制并提交《故障解决方案》、《故障处理报告》。

★3、培训服务需求

投标人需提供运维平台的相关培训服务,具体服务需求如下:

1)培训时间:2天。

2)培训地点:用户指定。

3)培训人数:不限。

4)培训方式:现场培训。

5)培训对象:使用服务管理系统的运维和管理人员。

6)培训内容:运维平台的使用操作培训、维护管理培训。

7)培训师资(授课教师):投标人需提供培训师资,授课教师具有相关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

8)培训教材: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运维服务工作的实际要求,来确定培训教材的具体内容,并由用户方进行确认。

4、高级服务需求

投标人需提供综合故障分析服务、运维月报服务等高级服务。

4.1 综合故障分析服务需求

针对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故障(包括:运行环境、系统运行、基础软件情况等),投标人需对应用、系统、数据库进行全面检查,并需对系统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综合故障分析,以明确故障原因。

4.2 运维月报服务需求

投标人每月需利用运维平台,为用户方提供金税三期核心系统的运维月报,,以反映运维服务的总体情况、问题受理情况、问题分析情况等内容,为运维决策支持工作提供依据。

四、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总体要求

投标人需按照本项目运维平台的运行维护与升级改造工作要求,合理设置项目实施组织机构,妥善安排项目实施人员,并对项目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为其提供有力保障,以做好运维平台升级改造过程管理工作。

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人需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平台升级完善服务、远程基础运维服务、培训服务、高级服务四类服务工作,并做好项目报告(周报、月报、故障处理报告等)、项目验收工作。

2、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做好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升级改造过程管理、项目实施组织管理等工作。

投标人需与采购人共同组成项目实施管理机构,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工作。投标人的专职项目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执行项目管理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投标人需对升级改造(开发、测试等)过程进行管理,制定合理可行的开发计划、测试计划,对开发过程、测试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及时解决开发、测试过程中的问题,提交完备的开发、测试过程管理文档。

投标人需对项目人员审核、项目人员变更、项目交付成果质量、项目计划与报告提交、项目验收等工作进行有效管理。

1)投标人需保证项目经理、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需将项目组织及项目组成成员简历提交采购人审核。对于采购人认为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人员,投标人需及时对其进行调换,直到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为止。

3)如需调换项目组成人员,投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在不影响现场服务并且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条件下,方可更换人员。在未获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对项目组成人员进行调换,直到项目结束。

4)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技术需求完成项目实施工作,项目交付成果应满足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招标技术需求。

5)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交项目计划、项目周报。

6)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完成本项目运维平台运行维护与升级改造服务的验收工作。

★3、项目人员管理与保障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做好项目人员管理与保障工作。

(1)项目人员管理工作要求

1)投标人应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专职参加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实施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名单相符,不经采购人许可随意变更,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责任,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2)投标人选派的专职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服从采购人合理的工作安排,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兼任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应按阶段提交项目参与人员名单,并需在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人员简历中说明项目人员的数量、类别、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相关证书、工作经验等信息,由采购人进行确认。

4)采购人如认为投标人的项目组成员达不到要求,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投标人必须负责在一周之内调换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项目组成员。

5)投标人应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项目组成员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并获得采购人的确认后才能安排调整。

(2)项目人员保障工作要求

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整体项目实施工作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人员资质和能力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或者更换。

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运维平台的基础运维及培训服务与升级改造工作(包括:平台升级完善服务、远程基础运维服务、培训服务等)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3)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运维高级服务工作(包括:综合故障分析服务、运维月报服务等),配置高级运维专家组。

★4、项目实施内容要求

投标人需采取运程支持、电话支持等方式,在江西省税务局对税务总局统推的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开展平台升级完善服务、远程基础运维服务、培训服务、高级服务等工作,并需做好项目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管理与保障、升级改造过程管理等工作。

五、项目验收要求

投标人需按照本项目的验收阶段、验收条件、验收要求、验收内容,配合采购人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提交完整的项目服务验收交付物。

1、验收主体

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相关项目管理及验收小组进行最终验收。

2、验收时间

服务期限届满当日,投标人需向采购人申请对运维服务进行验收。

3、验收方式

采购人、投标人需共同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审核本项目中运维服务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审核运维服务的合规性和完整性,与合同要求的符合性。

4、验收程序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移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档,并经过采购人或者验收小组验收签字。

5、验收内容

本项目的验收工作需对运维管理平台的各项运行维护与升级改造服务(包括:平台升级完善服务、远程基础运维服务、培训服务、高级服务等)的实施情况、服务效果进行全面评审和检验。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要求如下:

1)听取投标人的项目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2)检查系统是否达到项目合同书的各项服务要求。

3)审核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检验这些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

4)根据技术标准、建设规范,检查运维管理平台的升级改造、运维服务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要求。

5)检查系统中发现的缺陷及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系统运行准备工作等情况,确定能否移交投入运行。

6)检查系统使用操作人员、维护管理人员、其他第三方人员通过培训能否达到熟练进行系统使用操作和维护管理的程度。审查运维服务人员工作主动性,是否按时按量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设备运维服务相关的工作。

7)检查相关运维服务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审查运维服务报告,评价系统的运行稳定性。

8)投标人应就项目实施工作,采取文档讲解、会议研讨、培训、在日常工作中进行传帮带等方式,完成对采购人的知识转移工作

6、主要交付物要求

投标人在项目结束时,应及时向招标人交付所有技术成果(包括:可运行系统、源程序、技术文档等),不得直接将该技术成果用于与招标人无关的开发。

文档具体包括以下:

1)技术文件。设备安装、运行、使用、测试、诊断和维修的技术文件。

2)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3)会议纪要。按采购人要求召开例会讨论运维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4)项目规范制度。针对运维服务过程中日常管理出具各类规范制度。

5)项目验收文档。项目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验收报告、明细清单,并汇总成册。

6)过程文档。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记录。

7)变更文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发生的计划变更、内容变更、配置变更等实时记录。

8)项目其它文档。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归档的其它文档。

六、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要求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1年。在服务时间方面,按照总局对省局运维服务绩效考核的要求,系统问题的响应、定位、初步诊断需在10~15分钟完成。

★2、服务内容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对税务总局统推的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采取运程支持、电话支持等方式,在江西省税务局开展运维管理平台的平台升级完善服务、远程基础运维服务、培训服务、高级服务等工作,特别是配置项信息指标体系优化完善、配置项类型维护功能优化完善、系统检查、故障诊断与修复、监控告警通知、紧急问题处理、补丁发布、系统变更处理、系统部署、综合故障分析等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3、服务方式要求

本项目的平台升级完善服务、远程基础运维服务、高级服务采取远程服务方式,而培训服务则采取现场集中培训方式。投标人需根据各类服务的服务方式要求,采取远程或现场方式,为采购人的运维管理平台提供运行维护与升级改造服务。

★4、服务人员要求

1)投标人应选派1人专职担任项目总监,所选派人员应具有丰富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经验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经验。

2)投标人应选派1人专职担任项目经理。

3)投标人需选派至少5名熟练掌握软件开发与运维服务相关技术技能、对相关业务知识有清晰的认识的项目实施服务团队成员,各项目小组需具备不同的专业人员,项目实施服务团队成员的分工应合理。

七、其他要求

★(1)保密要求

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在提供技术前,中标单位必须签订《单位网络安全承诺书》,技术人员必须签订《个人网络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保密要求,保密时限最低10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标单位未经方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许可,不得私自对外开放系统接口及系统数据,因个人原因导致招标方安全问题和数据泄密需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在任何时候对其持有的事务或其事务运转操作方法等机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除非有书面授权或出于相关方进行活动的必要,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保密信息;除非有书面指示或出于履行其义务的合理要求,不得把任何保密信息交给任何人;不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抄写、复制、复印、拍照或摄录。

★(2)供应链安全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强化落实供应链安全管理,加强供应链全链条的安全管控,把保证供应链安全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供应链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保障税务网络安全。具体为:

(1)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中标厂商、供应商应建立网络安全负责人制度,指定一名网络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漏洞修复、安全加固和应急响应等各项税务网络安全要求。

(2)执行背景审查。中标方承担派驻技术支持人员背景审查工作,人员驻场前必须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提交驻场运维信息备案表。所有材料及资料完备提供后,方可正式开展驻场工作。

(3)强化安全技能。中标方负责派驻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胜任、资格条件、以及网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敏感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

中标方负责派驻技术支持人员的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意识、保密意识、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技能以及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确保考核合格,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相关考核情况。

(4)落实安全管控要求。中标厂商、供应商应加强源代码安全管理,开发环境的可信可控,使用第三方组件必须执行测试和升级加固,确保税务供应链安全。

(3)失信惩戒

合同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人员管理,履行安全保密责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业务运维和运行保障服务,如出现以下等失信行为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扣除合同款项等惩戒,视具体情况按次扣除合同总价款1‰至1%之间的金额,合同生效期间累计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款5%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上报税务总局在全国税务部门通报、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推送财政主管部门纳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等相关对应措施。

(1)攻击或侵入税务信息系统(包括CA等);

(2)违反甲方网络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数据失窃、信息泄露、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

(3)乙方运维服务质量评价被扣减5分(含5分)以上,且未按承诺改进到位的;

(4)违反合同约定内容,造成不良后果的;

(5)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

(6)另行开发销售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

(7)存在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消费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税务人员行为的;

(8)违法违规聘用3年内离职且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务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人员;

(9)其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4)项目归档要求

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管理要求做好项目文档归档。项目实施过程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产品知识、操作手册、平台运行维护经验、服务报告、技术文档、配置方案、实施文档、随机文档、手册等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必要技术资料。

中标单位应首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文档资料完整齐全,所有电子档案均应与纸质档案内容相同,符合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5)保密安全和质量考核要求

1、保密安全要求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运维服务人员不得操作合同约定外的软硬件。若中标单位相关人员擅自操作合同约定外的软硬件,造成后果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若造成重大影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中标单位法律责任。

2、质量考核要求

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按照以下指标对服务质量实施考核,如未达到考核标准,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2.1、中标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及时处理故障,导致采购人系统性能下降或功能缺失,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0.5%;上述情形3次及以上,从第3次起,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5%。造成数据丢失、系统停机、对采购人的考核考评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等重大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2、中标单位未按照合同要求,按期、准确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文档,中标单位应限期整改,若中标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整改到位,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0.5%。未能完成整改三次及以上,从第三次起,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2%。

2.3、中标单位提供的项目服务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按照采购人工作制度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对采购人硬件设备随意更改、调换位置的,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2%。造成数据丢失、系统停机或对相关考核考评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等重大事故的,每次扣除合同总金额5%,同时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4、若中标单位需对采购人机房进行搬迁,中标单位须保证在机房搬迁期间不因机房搬迁原因造成系统问题、纳税人缴费人投诉或对采购人的考核考评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若不能按时按质完成,采购人将追究中标单位相关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中标单位的法律责任。

(6)争议处理

凡因本需求引起的或与本需求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人员薪酬、加班费用、住宿、交通、社保福利、保险、培训、税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2)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三次付款,中标人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需提交同等金额的发票给采购人。付款进度及付款条件如下:

第一次付款按合同总金额的3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次付款按合同总金额的40%,在合同生效并按规定执行6个月后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次付款在合同履约期满且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

中标方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人员管理要求

在服务期内,中标单位须设立专门的项目组,专职负责本项目,服务工程师应提供专职技术服务,且必须遵守采购人第三方运维人员管理规范。按要求提供服务工程师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备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维服务 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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