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院内询价采购公告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院内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港北区人民医院检验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活动。

1.采购编号:GBYYCG-*******

2.项目名称:检验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组织类型:院内询价采购

4.项目概况:采购货物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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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设有采购控制价,请各供应商按控制价内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5.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可参与报价: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医疗设备必须具有相关的生产或销售资质,即具备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备案凭证)及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4)本项目只接受国产产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标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7)报名并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报价。


6.报价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8月1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8月16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领取地点:贵港市港北区人民医院后勤楼二楼设备科办公室
(3)获取报价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到指定地点领取。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4年8月20日17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带至贵港市港北区人民医院后勤楼二楼设备科办公室,逾期予以拒收。如遇响应期限届满后,获取报价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具体顺延时间以院内公告为准。
8.设备科联系电话:0775-*******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2日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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