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宣传文化中心装修施工招标公告

文化局宣传文化中心装修施工招标公告


阿荣旗文化局宣传文化中心装修项目施工比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RQ-GC-2016-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荣旗文化局宣传文化中心装修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荣旗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换幕布、换灯、换屋面保温板和室内部分粉刷及其他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工程建设地点:阿荣旗宣传文化中心;

2.3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2.4招标控制价:*******.00元;

2.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竣工;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工程施工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必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2)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必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用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阿荣旗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荣旗支行

项目名称
信用保证金金额(元)
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

阿荣旗文化局宣传文化中心装修项目
192000.00
154*****4637

注:投标人在汇款备注中必须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标段。

截止时间:2016年9月2日15时30分

中标人确定后,未中标人的信用保证金在5日内退回。中标人的信用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0%收取,信用保证金剩余部分退回。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邮箱:hlbearqxmzb@163.com,密码为arq123456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5.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邮箱:hlbearqxmzb@163.com,密码为arq123456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9月05日15时00分,地点为阿荣旗行政中心522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3.2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7.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邮箱arqxm44@163.com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呼伦贝尔公共资源交易阿荣旗分中心管理委员办公室。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 文化中心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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