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卫生健康局代理机构库招标公告
西区卫生健康局代理机构库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局政府采购及内部采购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遴选入库进行公开选取,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前来参与遴选。
一、遴选内容
(一)建立攀枝花市西区卫生健康局采购代理机构库。本次遴选3家代理机构进入攀枝花市西区卫生健康局采购代理机构库。
(二)采购代理机构库代理的范围:攀枝花市西区卫生健康局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类等项目相关事宜。
(三)代理服务期限:自遴选结果公告期满开始起两年,服务期满重新组织公开遴选。
二、遴选资格
(一)必须是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备案的单位。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没有行政处罚记录。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入库。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中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备案截图并加盖公章。
2.提供经审计的2021—2023年度(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代理机构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行政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1—6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款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自有房产证或租用房产协议复印件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提供符合以上(一)至(八)项资格的响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遴选规则
本次遴选采用公开征集、择优选取的方式。由我局组织的评审委员会审查代理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成交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前3名的代理机构为中选代理机构。
四、遴选方法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以下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前3名入选。
量化评分标准、评分依据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20% | 20分 |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按中标/成交金额2%收取的得15分,报价每下调0.1%加1分,最多加5分;报价上浮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业绩20% | 20分 | 申请人提供的采购项目业绩(2022年1月1日至今)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政府采购业绩得2分(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成交(中标)公告截图或代理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0分。 |
3 | 服务团队人员10% | 10分 | 团队人员要求(15分) (1)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含5人)以上的得5分。 (2)服务团队人员中,持有《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2)条满足人员须为(1)条里面的服务团队人员,上述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4 | 项目实施方案15% | 15分 | 比选申请人针对本次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项目流程规划、工作分配时间及进度安排、接待流程、人员配置等内容进行综合评比,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2分,第三名及以后得9分,不提供得0分。 |
5 | 内控制度15% | 15分 | 比选申请人提供单位的内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流程控制管理制度、采购文件编制审核制度、质量控制管理、职业管理及诚信管理制度、需求论证及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招标采购代理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比,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2分,第三名及以后得9分,不提供得0分。 |
6 | 归档管理制度15% | 15分 | 比选申请人提供资归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归档内容、招标采购代理项目归档流程、特殊情况归档要求、档案管理员责任及交接、归档资料样本表格及备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比,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2分,第三名以后得9分,不提供得0分。 |
7 | 开评标场地5% | 5分 | 1.比选申请人有开评标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独立的:开标室、评审室、休息室、监督室、档案室、监控设备,每项0.5分,最多不超过3分。 2.攀枝花有开评标场地得2分。 注:以上两项须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备注:参选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并接受我局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入库资格,五年内不得参与代理我局政府采购项目。为方便评委打分,建议按评分顺序装订资料。
五、遴选地点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0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qq.com;项目名称+应答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88*****73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攀枝花市西区卫生健康局402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0:00
遴选地点:攀枝花市西区卫生健康局
遴选时间:2024年8月23日10:00
参选人提交5份参选文件并密封。参选文件需装订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参选文件。
六、入库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
(一)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采购代理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双方协议约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勤勉尽责,及时、全面履行双方代理协议约定义务,充分维护我局正当权益。
2.依法依规、诚信自律经营,严禁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揽业务。
3.对于我局工作人员、供应商、评审专家等提出的违法或违背我局利益的要求坚决抵制、及时劝阻,不得背离职业道德无原则附和。
4.评审现场采取必要的通信管理措施,保证评审过程不受外界干扰,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严格遵守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严禁泄露与采购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除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查外,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查阅采购项目档案资料。
6.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参与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从事与代理项目有关的咨询活动。
7.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收取高额的采购文件等资料费用,不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或其他供应商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或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8.采购代理活动结束后,及时向我局提交全套采购档案资料,不得篡改、损毁、伪造或擅自销毁。
9.不得与我局工作人员、供应商、评审专家等串通损害我局利益。
(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内容依据双方协议确定,通常包括:
1.编制采购项目的进度计划安排。
2.协助我局在相关采购平台办理相应手续。
3.组织专家论证采购需求,编制与发售采购文件,排除具有歧视性、倾向性等不合理条款设置。
4.采购文件答疑、澄清等补充文件的起草、发放或备案工作。
5.做好项目评审前的准备工作,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检查评审结果,提醒评审委员会异常情况。
6.编制评审报告,发布候选人公告,进行中标或成交公示,制作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7.在委托授权范围内协助我局处理质疑答复及投诉事宜。
8.汇总编制全过程采购资料并向我局移交,妥善保管留存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9.协助签订合同,协助完成重大项目的验收。
10.其他我局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清除出采购代理机构库,终止代理业务。
1.入库时,在企业资质、业绩、奖惩情况、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实信息资料。
2.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停止招标采购代理业务。
3.在组织招采活动过程中,对投标人进行敲诈勒索、索取贿赂,或与投标人和评审专家等采购项目相关方串通、暗示引导(诱导)评委评标、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告。
4.取得项目采购代理资格后,转包给其他代理机构的、无正当理由放弃代理资格。
5.不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程序实施代理;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或超越委托协议约定的内容实施代理。
6.泄露应保密的资料或向他人泄露潜在投标人情况的、因代理失误致使采购失败的,以及存在其他采购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7.擅自发布信息,修改实质性条款内容或篡改经我局同意并加盖了采购人公章的成果文件。
8.不接受我局委派的监督小组对采购活动的监督。
9.存在其他损害我局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入选采购代理机构库的代理机构名单,我局将另行公告;未入选的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入选机构不再签订入围协议,具体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攀枝花市西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3日
标签: 机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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