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金湖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三明市金湖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三明市金湖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信息时间: 2024-08-14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金湖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审批[2024]7号文、泰发改审批[2024]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宁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泰宁县教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47,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宁县杉城镇外西环路东侧;

2.2.项目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109.4亩),招生规模1600人。拟建建筑包含实训楼、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综合楼(行政办公、艺体馆、图书馆)、报告厅和多功能厅,以及若干室外运动场等。 一期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人防、道路、绿化.智能化、装修等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内土石方(含场地前期土方)、地基与基础(含桩基、基坑支护、降水等)、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人防工程、幕墙工程、造型屋面工程、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识标志系统;建筑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发电机及变配电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网络视频监控及周界防护入侵报警系统、UPS供配电系统、校园背景音乐与广播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梯五方通话联网系统、BAS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录播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看台广播系统、食堂刷卡系统等)、抗震支架、充电桩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及附属工程(室外道路、围墙、场地铺装、景观小品、绿化种植、室外管给、排水管网、雨污水管网、景观照明)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含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并配合勘察作业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中标人应提供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相关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②施工范围包括:完成场地平整、土石方(三通一平)以及施工图纸(含变更)所载明的及施工相关项目的工程的施工。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④其他:按相关规定证明本工程合格需完成的检测(监测)工作及负责组织相关论证等会议,相关费用需由投标人承担则由中标人承担,需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元(含暂定金额:******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土石方(三通一平)):********元,设计费暂定:*******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元(用于分体空调设备、智能化(音响、教学一体机、LED屏、课桌椅、多媒体会议设备等等相关办学设备采购);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60日历日,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自经发包人同意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起计算,施工工期为7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其中: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及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符合国家、地方等相关质量品质要求的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为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在岗员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为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在岗员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4)本招标项目采用“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一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模式,需要分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统称“分包单位”),且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的入围候选人,合格的入围候选人可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大小排位,不排序,推荐10家(若出现排位第10名最终总得分相同时的,则同时入围)合格投标单位入围定标名单,若合格投标人不足10家时,则所有合格投标单位均入围定标名单。由招标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确定后,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 0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8月19日 18:0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9月6日 09: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6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mggzy.sm.gov.cn/smwz/)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等保证形式提交。(具体按明建〔2019〕30号执行)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90 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宁县教育局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赵山巷1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8-*******,传真:0598-*******

联系人:邹忠贵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95号8层801,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8-*******,传真:/

联系人:余启泉、罗兴昌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8730512-********、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归化路49号行政服务中心9楼

联系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归化路49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8—*******

标签: 总承包 职业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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