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监理

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2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建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境内
工程规模:新吴区长江路、高浪路、金城路等15条主干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安全品质提升,涉及里程约168公里,主要内容包含:增设路口机非及右转弯隔离护栏、中分带绿化二次过街设施、警示桩、标志标牌标线出新等;以及新吴区长江路、吴都路、锡兴路、雪梅路等 15 条主干路上重要节点及区内主要交通隐患节点的智能交通设施提升主要内容包含:新吴区内 51 个灯控路口交通信号控制联网联控改造,打造长江路(宏源路-新光路,共 2.5 公里)为全区首条质控大道,建设区界、硕放物流园、区政府周边等重要区域的电警卡口设施,增设长江路、吴都路等 15 条主于道上重要节点路口的流量采集设施、完善主要交通隐患节点上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黄牌车右转不停车让行、智能人行警示柱等智能交通设施;同时对位于新吴区天山路 18-1 号的区交警大队指挥室改建成智能交通管控中心,主要包含:大队指挥室和机房设备改造升级、大队指挥室相关装饰、建设交通超图、交巡指挥实战系统、交通隐患e路清等信息化支撑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建安费约4191.*****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9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84.0 万元
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规模描述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并且[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含)以上)
财务要求:2021 至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2)①在投标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具备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5月-2024年07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5月-2024年07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④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监理机构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少于4人, 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不得有其他外聘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本企业为其所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5月-2024年07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5月-2024年07月的缴费证明)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项目总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7)联合体最多只能由2家单位组成。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4日 15:00 时至2024年08月19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5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建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18号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石皮巷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顾静霞
电话:
0510-********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设施 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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