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闽南文化保护传承发展规划

厦门发布闽南文化保护传承发展规划

  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公布《厦门市闽南文化保护传承发展规划》(简称《规划》),明确细化闽南文化的保护对象、范围和措施,划定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重点区域,致力建设“世界闽南文化中心城市、国际闽南文化旅游名城”,为各区后续编制相关保护方案及社会各界开展闽南文化保护传承发展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指引。

  一、编制专项规划,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厦门市是国家级文化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三个建设城市之一,多年坚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努力推动文化传承发展环境保护,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保护体系、较为完整的基础设施,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普遍提高。2020年4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提出编制闽南文化保护发展专项规划规定。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资源规划等主管部门研究编制,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厦门市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中心)具体执行编制。经过充分调研政策法规、全面梳理资源现状、广泛征求部门意见、专项征求相关专家和非遗传承人群意见,《规划》先后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实施。

  二、梳理资源现状,显现闽南文化保护对象范围

  《规划》通过对厦门市闽南文化资源现状梳理,进一步明确了闽南文化的保护对象和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坚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首先将110个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170多名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纳入保护对象。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外,还将深度融入城市建设和日常生活的重要文物古迹、闽南红砖建筑、厦门装饰风格、嘉庚建筑,承载历史记忆的老字号以及侨批档案、族谱、家族文书档案等闽南记忆遗产作为保护对象,推动闽南文化由“日用而不知”转变实现保护对象“实体化”,提高闽南文化保护对象的能见度和保护范围的可操作性。

  《规划》致力统筹城市建设和闽南文化保护,衔接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划定若干闽南文化重点区域:1处世界文化遗产(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3处历史文化街区(鼓浪屿、中山路、集美学村历史文化街区)、2处历史街区(厦港、同安旧城历史街区)以及5处传统村落(海沧区青礁村院前社、集美区城内村、同安区白交祠村、翔安区金柄村、翔安区云头村)、7处历史地段(沧江古街古厝、新垵闽南红砖、丙洲村闽南红砖、马巷古镇、刘五店古渡老街、田墘闽南红砖、吕塘传统民居历史地段)以及人类非遗代表作送王船传承点,由各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划》要求,制定重点区域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保留和构建闽南文化空间和重点区域整体文化环境。

  三、坚持创新融合,提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策略

  《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立足新时代,创新提出闽南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策略和措施建议。一是加强闽南文化研究阐释和宣传,整理厦门闽南文化相关资料库和数据库,凸显厦门闽南文化开拓创新、开放包容的精神实质。二是贯穿国民教育,鼓励将厦门闽南文化融入幼儿园、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中、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各阶段、各类国民教育体系,开展“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活动。三是加强对体现厦门闽南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古迹、历史风貌、古地名等厦门闽南文化遗产的保护。四是鼓励闽南文化的文艺创作,加强对南音、高甲戏、歌仔戏、讲古、答嘴鼓等厦门闽南地方传统音乐、传统戏剧、曲艺等表演艺术创作的支持。五是引导将厦门闽南文化融入当代城市生活,鼓励和支持城乡建设保留和体现本地特色,振兴传统节日习俗,活化利用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传统体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商文旅体融合,推动“非遗在社区”工作。六是加大闽南文化宣传传播力度,充分发挥媒体、公共文化场馆等宣传文化各方力量,创新表达方式,促进厦门闽南文化宣传普及与感知,增强新老厦门人及游客对厦门闽南文化的认同感。七是推动闽南文化文化交流。充分运用现有海峡论坛、海峡两岸文博会、电影节等平台展示和交流闽南文化,支持闽南文化的区域内交流合作、对台交流、对外国际传播与交流。

  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公布《厦门市闽南文化保护传承发展规划》(简称《规划》),明确细化闽南文化的保护对象、范围和措施,划定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重点区域,致力建设“世界闽南文化中心城市、国际闽南文化旅游名城”,为各区后续编制相关保护方案及社会各界开展闽南文化保护传承发展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指引。

  一、编制专项规划,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厦门市是国家级文化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三个建设城市之一,多年坚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努力推动文化传承发展环境保护,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保护体系、较为完整的基础设施,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普遍提高。2020年4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提出编制闽南文化保护发展专项规划规定。市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资源规划等主管部门研究编制,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厦门市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中心)具体执行编制。经过充分调研政策法规、全面梳理资源现状、广泛征求部门意见、专项征求相关专家和非遗传承人群意见,《规划》先后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实施。

  二、梳理资源现状,显现闽南文化保护对象范围

  《规划》通过对厦门市闽南文化资源现状梳理,进一步明确了闽南文化的保护对象和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坚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首先将110个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170多名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纳入保护对象。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外,还将深度融入城市建设和日常生活的重要文物古迹、闽南红砖建筑、厦门装饰风格、嘉庚建筑,承载历史记忆的老字号以及侨批档案、族谱、家族文书档案等闽南记忆遗产作为保护对象,推动闽南文化由“日用而不知”转变实现保护对象“实体化”,提高闽南文化保护对象的能见度和保护范围的可操作性。

  《规划》致力统筹城市建设和闽南文化保护,衔接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划定若干闽南文化重点区域:1处世界文化遗产(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3处历史文化街区(鼓浪屿、中山路、集美学村历史文化街区)、2处历史街区(厦港、同安旧城历史街区)以及5处传统村落(海沧区青礁村院前社、集美区城内村、同安区白交祠村、翔安区金柄村、翔安区云头村)、7处历史地段(沧江古街古厝、新垵闽南红砖、丙洲村闽南红砖、马巷古镇、刘五店古渡老街、田墘闽南红砖、吕塘传统民居历史地段)以及人类非遗代表作送王船传承点,由各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划》要求,制定重点区域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保留和构建闽南文化空间和重点区域整体文化环境。

  三、坚持创新融合,提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策略

  《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立足新时代,创新提出闽南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策略和措施建议。一是加强闽南文化研究阐释和宣传,整理厦门闽南文化相关资料库和数据库,凸显厦门闽南文化开拓创新、开放包容的精神实质。二是贯穿国民教育,鼓励将厦门闽南文化融入幼儿园、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中、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各阶段、各类国民教育体系,开展“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活动。三是加强对体现厦门闽南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古迹、历史风貌、古地名等厦门闽南文化遗产的保护。四是鼓励闽南文化的文艺创作,加强对南音、高甲戏、歌仔戏、讲古、答嘴鼓等厦门闽南地方传统音乐、传统戏剧、曲艺等表演艺术创作的支持。五是引导将厦门闽南文化融入当代城市生活,鼓励和支持城乡建设保留和体现本地特色,振兴传统节日习俗,活化利用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传统体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商文旅体融合,推动“非遗在社区”工作。六是加大闽南文化宣传传播力度,充分发挥媒体、公共文化场馆等宣传文化各方力量,创新表达方式,促进厦门闽南文化宣传普及与感知,增强新老厦门人及游客对厦门闽南文化的认同感。七是推动闽南文化文化交流。充分运用现有海峡论坛、海峡两岸文博会、电影节等平台展示和交流闽南文化,支持闽南文化的区域内交流合作、对台交流、对外国际传播与交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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