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车村七斗溪河道清淤整治及营新组灌溉水渠建设工程
照车村七斗溪河道清淤整治及营新组灌溉水渠建设工程
本招标项目照车村七斗溪河道清淤整治及营新组灌溉水渠建设工程已由莆田市水利局以莆市水利[2024] 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照车村七斗溪河道清淤整治及营新组灌溉水渠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
2.2 工程规模:溪道长约2500m,进行溪道清淤整治,新建护岸长约1000m(其中左岸约500m,右岸约500m),透水砖步行道约1000㎡,路沿石约1000m,水生植物种植约2000㎡等;水电站至营新组新建一条灌溉水渠长约1500m,宽约0.5m高约0.5m;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图纸并结合预算书(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预算编制说明);
2.5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4日08:00时至2024年09月05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0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engxiang.gov.cn/)、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5 09:0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万伍仟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 ||
地 址: | 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 | 邮 编: | |
联系人: | 杨先生,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传 真: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 | 邮 编: |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传 真: | / |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 | ||
网 址: | http://fujian.etrading.cn | ||
联系电话: | 0594-******* | ||
2024年08月14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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