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用电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用电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用电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资料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打款回执加盖公章发至**********@qq.com邮箱,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8-26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CZA2024-CS-1712/001
项目名称: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用电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用电项目设计,供应商应完成①供电方案批复②初步设计③施工图设计④施工预算等事项。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无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工程设计服务 | 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用电项目设计_标包1 | 1(项) | 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用电项目设计,供应商应完成①供电方案批复②初步设计③施工图设计④施工预算等事项。 | ******.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用电项目设计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变电、送电)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2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2.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5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时间:2024年08月15日至 2024年08月21日,每天 上午 08: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资料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打款回执加盖公章发至**********@qq.com邮箱,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500.00元
时间:2024-08-26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六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美术学院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00号
联系方式:186*****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盼盼、白国锋
联系方式:029-********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8月14日
标签: 长安校区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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