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轴公司2024年财产保险和机损险比选

长轴公司2024年财产保险和机损险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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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
1投保人投保人: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11号联系人:杨丝越电话:15923540760
2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1日上午9:00
3地点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4内容房屋、建筑物、库存商品、机械设备。
5合同期限2024年09月03日0时—2025年09月02日24时。
6购买险种设备、建筑、存货购买财产综合险、高锻机设备购买机器损失险。
7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具有大型企业(包括国企)的财产险承保经验。2、查勘理赔及时,理赔程序优化、沟通顺畅。3、投标人安排专人全程负责合同签订、理赔安排、赔偿款支付等事宜。
8报价要求1.各保险公司应参照国家、重庆市相关收费标准及市场行情,结合自身实力进行报价。2.报价应涵盖为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3.投保报价费率:报价费率为年费率。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5.最高限价:12万元(含税价),税率6%,高于最高限价为废标。
9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需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2.本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
1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业绩数量相等的,由评标委会投票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业绩数量相等的,由评标委会投票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初步评审形式评审标准开标一览表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
初步评审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按投标人须知表要求,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及盖章齐全。按投标人须知表要求,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及盖章齐全。
初步评审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一个有效报价。只能一个有效报价。
初步评审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签发的副本。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签发的副本。
初步评审资格评审标准资格要求符合第一章“投保人资格”要求。符合第一章“投保人资格”要求。
初步评审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投保人资格”要求。符合第一章“投保人资格”要求。
初步评审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营业收入、信用符合第一章“投保人资格”要求。营业收入、信用符合第一章“投保人资格”要求。
初步评审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初步评审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初步评审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及义务完全同意比选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完全同意比选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初步评审没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详细评审。没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详细评审。没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详细评审。没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分值构成(100%权重,标准分值100分)商务部分,分值45分;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分值15分;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商务部分得分。三、投标报价部分,分值40分;1.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投标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分值45分;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分值15分;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商务部分得分。三、投标报价部分,分值40分;1.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投标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分值45分;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分值15分;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商务部分得分。三、投标报价部分,分值40分;1.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投标报价部分得分。
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45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45分)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10分)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大于等于200%得10分;(2)大于等于150%小于200%得8分;(3)小于150%得6分;注:投标人总公司官网查询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或经银保监会书面认可或在银保监官网发布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提供偿付能力报告)需提供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经审计且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 风险综合评级(10分)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1)评级为A级的得10分(2)评级为B级的得8分;(3)评级为B级以下的得6分;注:投标人总公司官网查询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或经银保监会书面认可或在银保监官网发布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业绩经验(10分)2023年投标人总公司单一危险单位最大承保能力以总公司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项期末(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10%为准。(1)≥50亿元以上者:得10分;(2)20亿元≤承保能力<50亿元者:得6分;(3)20亿元以下者:得3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分支机构投保的不得提供总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的业绩;连续多年为同一家单位提供服务的,每年认定为一个业绩。4、消费投诉(15分):投标人2023年监管机构统计消费投诉情况中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万张)。(1)小于0.5(含)得15分;(2)大于0.5,小于1(含)得10分;(3)大于1,得5分;
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15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15分)1.服务方案(5分)根据服务方案(含理赔速度)可行性、合理性、全面性进行综合评估,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中等3分;一般得2分。2.增值服务(5分)比较各投标文件的增值服务计划实用性和合理性,最好的得5分,根据优惠幅度和增值服务计划实用性和合理性等级依次扣减1分。3.服务团队人员组成及服务人员素质(5分)根据投标人成立的工作小组且成员分工情况是否明确进行打分。(1)优得5分;(2)良得4分;(3)合格得3分;(4)差得2分;
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有效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保险项目
比选文件
比选人: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二○二四年八月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综合险和机器损坏险服务项目,已经有权审批机关批准实施。比选人为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形式公开进行。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11号
2.2 比选范围:对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进行投保(详见投保清单),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购买财产综合险、高锻设备购买机器损坏险。
2.3 合同期限:2024年09月03日0时—2025年09月02日24时。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具有大型企业(包括国企)的财产险承保经验。
3.2 查勘理赔及时,理赔程序优化、沟通顺畅。
3.3 投标人安排专人全程负责合同签订、理赔安排、赔偿款支付等事宜。
3.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质疑和答疑
4.1比选文件的获取
由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邀请有资质的保险公司发送比选文件。
4.2质疑、答疑
4.2.1投标人质疑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若对本比选文件有疑问需要比选人澄清时,请在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2024 年08月19日12:00前上交至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4.2.2比选人答疑的截止时间:比选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或修改时,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心书面形式发出至各比选企业,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答疑截止时间为2024 年08月20日12:00前。
4.2.3 接受比选函并提交投标书的保险人,比选人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比选文件全部澄清或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安排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0日16:00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24年08月21日上午9:00,开标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6. 监督部门
本比选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投诉电话:023-88069981投诉邮箱:353696311@qq.com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11号
联系人:杨丝越
电话:1592354076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 投标报价要求
3.1.1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不进行二次报价。
3.2评标方法前附表
特别说明:以上商务部分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的则视为废标。
3.3 评标方法
3.3.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小组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业绩数量相等的,由评标委会投票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3.3.2评审标准
3.3.2.1初步评审标准
(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3.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分值构成(100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 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3.3 评标程序
3.3.3.1 初步评审
(1)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有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以便核验。评标小组依据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条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不满足“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3.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4详细评审
3.3.4.1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投标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明显不能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评标小组将认定其投标文件实质上未响应比选文件,其投标将补否决。
3.3.4.2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3.4.3 评标小组按本章规定的评标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4.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3.4.5投标人总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3.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 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 评标结果
3.4.1除“投标人须知”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小组按照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标签: 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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