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标段一-招标/资审公告
青海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标段一-招标/资审公告
青海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已由青海省水利厅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水利项目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水利项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境内
(2)规模:聚焦青海省水安全保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及国家长远发展战略谋划对水安全保障的要求,针对青海省水利发展的“短板”,围绕青海省 “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总体目标,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的思路,谋划提出“十五五”水安全保障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水利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水利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 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760527*****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8月15日0:00时至2024年08月19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4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接收异议联系人:解主任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水利项目技术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前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18号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卢浮公馆·双子座B座15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余先生 | 联系人:白女士 |
电 话:0971-******* | 电 话:0971-*******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08月14日
标签: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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