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虾规模化人工繁育项目公开选定合作单位公告
麻虾规模化人工繁育项目公开选定合作单位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司科研实力,加速我司渔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渔业的高效可持续发展。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前期调研,计划引入合作单位共同开展“麻虾规模化人工繁育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通过科学的苗种培育技术,可以确保麻虾苗种的数量和质量,为后续的养殖过程奠定坚实基础。通过规模化培育麻虾苗种,满足市场对麻虾的需求,保障消费者的供应;麻虾苗种培育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将推动麻虾养殖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繁荣,促进地方经济的增长。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麻虾规模化人工繁育项目
(二)项目周期和经费预算:
项目开展周期预计为2年(自本项目开始之日至2026年7月31日)。项目总经费预算281万,我司自筹资金108万元,合作单位筹173万元,双方各自承担项目开展过程中自有研究人员的人工费用。
(三)合作单位要求
合作单位作为项目参与单位,至少有7名人员参与项目研究,其中博士及以上人员3位;项目研究内容为麻虾(新对虾)优质种质资源收集、评价和保存;麻虾(新对虾)优质苗种规模化培育;麻虾(新对虾)性腺发育研究。申请专利3件,发表论文1篇。
(四)知识产权分配
该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共享,项目各方可独立开展基于该知识产权的产业化运营;若合作开展产业化运营,应优先选择项目参与方合作产业化运营,与非本项目参与方的其他单位基于本项目知识产权成果合作开展产业化运营,须获得项目参与其他各方书面同意;若项目任何一方出售本项目产生的共同持有的知识产权成果,须获得项目参与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完成方所有。
三、报名资格
(一)报名单位必须是广东省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单位或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水产相关工作,并以育苗或养殖为主要业务;
2、近三年获得授权国家专利至少5项(发明专利至少2项),发表文章至少2篇;
3、近三年主持对虾科繁育研究相关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或课题3项,其中国家级至少1项,省部级至少2项;
4、在广州南沙,管理自有水产苗种繁育基地或育苗车间,苗种基地不少于20亩和育苗车间水体不小于300立方(若车间在建设中,需承诺2024年12月31日前建成且可用育苗车间水体不少于300m3);
5、以第一完成单位,培育出对虾科新品种1个,并经过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二)本次报名接受不超过2家主体作为联合体报名,联合体至少有一方为广东省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或科研单位。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报名还需提供联合体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以及各方签署的联合实施项目相关协议,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附件1);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报名,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为联合体报名,须提供各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于联合实施项目相关协议中明确项目报名和实施主体单位,并于协议中授权主体单位报名;
(三)近五年专利取得甲壳纲对虾科繁育相关专利至少5项(发明专利至少2项),发表相关文章至少3篇;
(四)近三年主持对虾科繁育研究相关的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或项目,并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
(五)在广州南沙,管理自有水产苗种繁育基地或育苗车间,苗种基地不少于20亩和车间水体不小于300立方(提供相应场地持有证明文件和承诺育苗车间正在承建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建成试运营且育苗车间水体不少于300m3);
(六)通过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对虾科水产新品种的相应佐证材料(需为第一完成单位);
(七)对合作方案明确知悉并按合作方案执行承诺书(附件2)。
五、提交响应报名文件截止时间、文件评比及洽谈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响应报名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9月3日17点;
(二)报名文件评比时间:2024年9月4日9点30分;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对比,综合评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若评分相同,以发明专利较多者为第一候选人);
综合评分表 | |||
报名单位: | |||
项目 | 评分规则 | 分值 | 得分 |
以第一完成单位,通过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对虾科水产新品种 | 新品种1个得基础分40分,1个以上加10分,总得分不超过50分。 | 50 | |
近三年专利取得至少5项(发明专利至少2项),发表文章至少2篇 | 发明专利2项、发表文章2篇得基础30分分,每增加发明专利或相关文章1项加5分,总得分不超过50分。 | 50 | |
综合得分 |
(三)有效报名单位仅1名时,可直接洽谈商定,洽谈时间:2024年9月5日10点00分;
(四)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灵新公路新港大道1号南沙渔业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
(五)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0-********;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报名文件要求的响应报名文件,本单位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4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