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贡井区长征大道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自贡市贡井区长征大道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自贡市贡井区长征大道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自贡市贡井区供排水管理站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自贡市贡井区发改局 | 批复文号 | 贡发改发【2024】375号 | ||||
建设地点 | 自贡市贡井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新建排水管道 13km、排涝顶管 1km、排涝通道 1km;改造雨污混接管 10km、易涝积水点周边检查井,增设雨水篦等排涝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974.94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1.22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8-15 00:00至2024-08-19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8-15 00:00至2024-08-19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设工程与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从业章(提供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不少于6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2、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QQ邮箱:**********;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 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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