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金溪至周口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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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蓬安县金溪至周口改建工程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南发改政策[2008]51号。
蓬安县交通建设工程总公司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工程招标代理乙级(不含暂定级)。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应至少具有2个公路(含城市道路)桥梁类(类似)项目业绩。没有达到同类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对招标代理机构按“7.9.3招标代理机构总体评价”,比选人规定本项目的分数(C)为40分。
比选文件在蓬安县交通建设工程总公司和《四川日报》网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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