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店镇民族村特色农产品加工发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窦店镇民族村特色农产品加工发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窦店镇民族村特色农产品加工发展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窦店镇民族村特色农产品加工发展项目

预算金额:4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整个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不低于197.02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不低于137.92万元。注: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则不涉及。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②严格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按照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49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14 至 2024-08-21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响应文件提交至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预算金额:492.*****万元(人民币)、项目最高限价(如有):492.*****万元(人民币)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响应文件提交至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公交站牌旁白色平房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评分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4、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采购核〔2024〕212号

意向公开时间:2024年06月19日

5、项目中小企业划型: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 制造业

6、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7.投标保证金: 电汇、支票、汇票、转账支票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8.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人:王雪晨

联系电话:010-******** 

9. 投诉处理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向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投诉处理。

10、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 号)执行。

11、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做任何解答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号:010*****000********

财务联系方式:010-********

邮箱:TCCX02@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窦店村北        

联系方式:周先生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公交站牌旁白色平房            

联系方式:王雪晨,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雪晨

电 话:  010-********

标签: 特色农产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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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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