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常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常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常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BBB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BBBZ*****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常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改造提升项目位于凌大塘社区凌美苑小区配套用房。该配套用房位于老桐城路与南二环路交口东北角,为一栋6层框架结构单体大楼,改造面积约7308㎡。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 3955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质保期满回访完成止,具体以发包人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2.9 招标范围:前期项目建议书编制及评估;可研、方案及效果图、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全阶段设计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审图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咨询工作。施工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装饰改造、智能化、供配电、污水处理、医用气体、空调新风系统,图纸满足项目招标及施工验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43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4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层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邮 编:******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 7 号楼 4 楼 402 室
电 话:0551-********、********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标签: 新址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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