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治理工程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治理工程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治理工程已由《市水务局关于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水规计〔2024〕3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并积极申请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津位于海河流域下游,境内共有一级行洪河道19条,长度1058.7公里。这些河流分属海河流域的北三河(蓟运河、潮白河、北运河)系、永定河系、大清河系、海河干流、子牙河系和漳卫河系,承担着重要的行洪、排涝等功能。现状部分河道堤顶存在无硬化路面或路面破损严重,不利于工程管理及防洪抢险,实施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治理工程是必要的。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永定河、永定新河、海河干流、子牙河、引泃入潮、新开河~金钟河、蓟运河等8条一级河道堤顶无硬化路面段和现状防汛道路破损严重段进行提升治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
标段名称: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治理工程监理,合同编号:TJSYJHDFXLTSZLGCJL-2024-01。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治理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监理,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征地拆迁监督评估等。
2.3计划监理周期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预计建设周期为273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近五年(2019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14日09时00分到2024年8月21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万华支行;
银行账号:104*****109*******。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4日14时0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 系 人:顾方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电子信箱:**********@qq.com
联 系 人:邓雨晴、安晓东
电 话:133*****197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4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顾方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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