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与新埠和塔市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正式用电接通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关于邀请参与新埠和塔市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正式用电接通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新埠和塔市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正式用电接通工程位于新埠岛西苑路和海口市演丰镇海文大桥旁。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埠和塔市反走私综合执法站315KVA室外箱变、报装、调试和通电等,总投资约******.64元。
1.2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3 招标范围:新埠和塔市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正式用电接通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1.4 招标控制价:******.36元
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2、投标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4、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5、信誉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海口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报价时间及要求
现需向社会邀请参与该项目施工招标,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密封报价函,具体金额、资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业绩清单及合同封面等资料的形式报到我司项目部。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下午17点30分停止报价,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新埠和塔市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正式用电接通工程施工图
2.新埠和塔市反走私综合执法站正式用电接通工程工程量清单
4、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1号813办公室
联系人:符工
联系电话:********
2024年8月14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