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蓄电池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UPS蓄电池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我院拟采购一批UPS蓄电池,现将谈判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参数要求:

1、本项目蓄电池采用UPS专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单只电池容量要求:12V100AH,本次采购数量为32节(含更换所需配线辅材及原有主机的相关参数修改密码重置)。

2、为保证主机和蓄电池的匹配兼容性能及后续维护,要求投标蓄电池与原UPS主机(山特)匹配。

3、采用符合UL94-V0阻燃材质电池壳体、盖体设计。

4、电池极柱采用四重密封技术,具体含O型圈密封、铅套密封、环氧胶密封以及色 胶四重密封有效阻止端子爬酸。

5、蓄电池端子:应采用嵌入式内螺纹铜端子和穿壁焊工艺以适应瞬间大电流放电。蓄电池工作过程中,无酸雾逸出,无漏液、渗液、爬液和膨胀现象;极性正确,正负极性及端子有明显标识。

6、设计寿命:25℃时设计寿命≥10年

7、蓄电池气密性:能承受50KPa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8、自放电损失低: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25℃的环境中,静置28天,其自放电≤3%

9、为保证蓄电池为原装正品及售后,投标方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本项目报价不得超*****元,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并以递交材料报价为最终报价。

三、费用结算

待合同签订后,供应商以对公转账的方式向院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全部货物验收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合同相应金额全额发票交予院方,院方于15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全部货款。待质保期结束后,经院方确认无误,院方以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书;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5、承诺函

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1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六、联系人:莫女士 0591-********

现场勘查联系人:朱先生136*****498

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UPS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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