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桃源府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及室外配套工程湖北交投?桃源府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及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湖北交投?桃源府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及室外配套工程湖北交投?桃源府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及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交投?桃源府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及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12-******-04-0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简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鹤峰简雅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鹤峰县容美镇康岭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交投·桃源府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及室外配套工程。景观及室外配套工程面积约为*****.6平方米。其中首开区景观面积约6254.5平方米(包含示范区3135平方米),除首开区外景观面积约*****.1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园建、植施、给排水、电气等专业综合配套设计、合院样板间庭院景观施工等内容;施工图含出入口、运动健身场地、健身设施,地库出入口雨棚、景观灯及灯柱(草坪,庭院灯)、景观雕像、室外道路、宅间景观休闲场地、坐凳、树池、围墙、整体地形堆坡造型、停车位、植物乔灌地被配置及种植养护要求、给排水系统的配套、电气照明设施的配套、标识标牌及标识标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最终各分部的工程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实施范围和双方核实认定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20 合同估算价:*******.59元 | ||||||||||||||||||||||
2.3其他:本项目采用分批次实施施工,首开区施工景观面积约6254.5平方米(包含示范区3135平方米),工期90日历天,暂定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0日,除首开区外,其余批次工作内容根据发包人节点要求组织施工,具体分批次施工范围及日期以监理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除首开区外其余每批次工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20日历天。多批次施工增加的费用及风险由承包人需自行考虑,因交叉作业导致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索赔不予批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2 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65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项目园林景观建设覆盖面积*****平米及以上规模的园林景观相关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合同内容不能反映项目业绩指标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内容)。 3.1.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承诺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主管施工技术经验(工作经验提供承诺书)。 3.1.4根据鹤政务发【2023】4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我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以下资格要求只需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①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 ②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亏损并填写《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⑥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⑦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⑧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0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f.eszggzy.cn/h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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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4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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